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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3位天业股份股民获得虚假陈述索赔案胜诉

    时间:2021-11-29 10:42:19  来源:中华网财经  作者:

    天业股份虽然已经变更为济南高新(600807),但因天业股份名称时期的相关股民索赔诉讼纠纷还在持续发酵。11月17日,有律师收到两百多位投资者的判决书,投资者再次获得测算损失总额约30%部分的胜诉判决,而下一步,在判决生效后,相关案件或将进入执行程序。

    1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介绍,法院再次判决被告济南高新向其代理的243位原告投资者赔付约1210万元,其中有一个机构投资者也获得了与普通投资者相同思路的胜诉判决。

    “过去对于机构投资者的索赔多数持否定态度,未来可能会慢慢发生一些改变。”许峰称。

    而在10月30日济南高新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中,其披露称,前期,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近期,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4045.71万元,部分投资者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并申请拍卖公司相关资产。

    许峰律师也介绍,上述公告信息属实,早期该律师也代理部分投资者索赔胜诉后已执行到位,但后续大部分案件胜诉后正在强制执行中,也有部分案件是开庭后还在等待法院判决。

    更早之前的2019年10月25日,天业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重大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违规重大担保未披露、虚增利润等多种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当时的天业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顶格行政处罚,并对违规严重的主体市场禁入。

    上述律师介绍,根据生效判决,前期提起索赔的投资者胜诉基础条件为:在2015年4月2日到2018年5月3日之间买入天业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一般股民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从被告公告收到处罚结论起算,天业股份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已不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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