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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育农业“新六产”带动主体 山东向新型经营主体提要求

    时间:2017-12-02 17:27:51  来源:齐鲁网  作者:王春令

    齐鲁网济南12月1日讯(记者 王春令)为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12月1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新型经营主体是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有生力量,也是决定性因素。《意见》重点就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提出了发展要求和各自的优势领域,并就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通一二三产业链条融合路径提出具体要求。

    大力培育家庭农场 不断提高经营规模和效益

    完善山东家庭农场备案登记办法,引导和鼓励粮食、蔬菜、畜禽等领域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营销。鼓励家庭农场完善资源、资产管理,发展新型业态,不断提高经营规模和效益。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

    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 加强监督管理

    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规范章程,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合作社退出机制,提升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展农产品储藏、运销及产地初加工。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创办龙头企业。

    壮大提升龙头企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合同、贷款担保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及其他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协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拓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经营渠道。推进龙头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集群集聚发展。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打造为民服务综合平台

    依托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在病虫害防控、农业技术指导与培训等方面搞好服务;鼓励有经济管理服务职能的粮食、供销、邮政、农机、烟草等部门,向农村延伸农资供销、农机作业、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职能,打造为民服务综合平台。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农业生产全程服务,实现规模化经营与农民共享收益的有机统一。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制订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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