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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完善农业“新六产”发展利益联结机制 保障农民收益

    时间:2017-12-02 17:27:51  来源:齐鲁网  作者:王春令

    齐鲁网济南12月1日讯(记者 王春令)为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12月1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

    《意见》主要从推进多方式合作、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三个方面论述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具体措施,重点提出要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实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红”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等方式,让农户分享更多的产业增值收益,构建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

    推进多方式合作 形成稳定购销关系

    山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联合与协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产前订单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提供资金扶持,形成稳定购销关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已流转土地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并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工作岗位和社会保障,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渠道。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促进农户直接受益、均衡收益

    山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促进农户直接受益、均衡收益。支持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产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红”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村集体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入股收益。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

    山东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合理确定流转年限,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赁农地行为,建立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备案制度。鼓励各地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健全市场运行规则,明确交易原则、内容、方式、程序及监管责任等。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结合办法,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办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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