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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馆业户注意!有这五种情况要被济南公安机关列入“黑名单”

    时间:2017-07-12 20:05:18  来源:齐鲁网  作者:李杨

    齐鲁网7月12日讯(记者 李杨)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济南市旅馆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存在下列五种情况的旅馆业户,将被公安机关列入“黑名单”。

    一是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二是旅馆内发生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重大案事件,经倒查发现存在违法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三是被抽查暗访发现存在违法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四是被新闻媒体曝光存在违法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五是其他应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情形。

    整治前期,已经有47家旅馆被入“黑名单”。公安机关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旅馆实行“一二四”检查机制:市级公安机关每月抽查一次,区、县级公安机关每月抽查两次,辖区派出所每月对所有“黑名单”旅馆检查四次。旅馆被列入“黑名单”满三个月后,如果期间不再有违法经营行为,可自行向辖区派出所提出撤销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撤销。但是,被撤销“黑名单”的旅馆再次因违法经营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将终身列入“黑名单”,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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