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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出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农民自建房抗震纳入监管

    时间:2017-09-30 22:03:11  来源:齐鲁网  作者:廖亮 高亚南 贾晓宇

    齐鲁网9月30日讯(记者 廖亮 高亚南 贾晓宇)今天,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这是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对我省意义重大,首次把农民个人自建住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纳入了法治轨道,实现了有法可依,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长期以来,我省乡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相对薄弱,农村居民个人自建住宅等乡村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为此,《条例》第31条至第33条对乡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进行了规范,强化鼓励引导和主动服务。一是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引导农村居民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宅;对符合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要求的,给予补贴;二是明确住房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乡村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抗震施工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三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广实行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服务协议制度,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协议,免费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供通用设计图集,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巡查、抽查。

    《条例》还将养老院建设工程列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范围,对于提高养老院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是应对我省复杂震情形势的客观要求。山东是地震灾害多发省份之一,郯庐、聊考两大强震构造带纵贯南北,燕山-渤海强震构造带在半岛北部通过,南黄海地震带沿半岛东南近海海域分布,存在着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我省地震活动具有分布广、强度大、震源浅和致灾严重的特点。针对我省农村地区抗震设防薄弱的问题,山东省地震局也在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技术服务。“十三五”期间,省地震局将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完成40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今年上半年,省地震局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完成编制并出版了地方标准《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技术标准》,目前已印刷5万册标准,将发放到全省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指导农村居民建造抗震房屋。同时,省地震局委托山东建筑大学设计了农村民居抗震措施模型,已完成模型招标和政府采购,制作完成后将发放给农村民居示范点,以帮助普及农村房屋建筑抗震知识,切实提高农村居民抗震防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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