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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林高新区小学入学招生入学方案出炉 9所学校提供3300个学位

    时间:2018-06-16 23:54:56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贺静静

      6月15日,榆林市高新区管委会正式印发《榆林高新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年高新区9所学校提供3300个学位,6月23日到7月1日进行资格审查,7月9日到13日进行网上报名。

      9所学校提供3300个学位,招生计划及范围请上网查询

      《方案》指出,今年高新区招生对象为2018年小学入学对象原则上应为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榆林高新辖区内适龄儿童。

      招生坚持“四个原则”:(一)面向辖区招生的原则。原则上只向辖区内招生,不跨区招生。(二)“户口为主、兼顾房产”的原则。1、入学适龄儿童户口需在2018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迁入高新区辖区内。2、不能提供辖区内户籍证明,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辖区内有房屋产权,按房屋产权所处区域,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三)“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教育局根据区域居民分布和学校布点及招生规模,按照就近、均衡的原则科学划定各学校招生区域,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告要求到片区服务学校免试办理入学手续。(四)“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

      据统计,今年高新区共有9所学校提供3300个学位,具体的招生计划及范围,适龄儿童家长可登陆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详情点击),访问高新教育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高新区各小学校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并为适龄儿童合理选择就读学校。

      6月23日开始资格审查,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据了解,2018年秋季,高新区实行先审核后报名的入学报名程序,按照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网上报名、分段录取、入学报名、回访问政六个步骤进行招生。

      (一)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6月23日至6月24日。

      1、6月23日,学校审核以下三种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榆林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持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3)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6月24日学校审核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户籍,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购买房产,因购房手续不完善,不能出具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经榆林市公证处公证的购房合同(未经公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银行转账流水凭证以及物业水电气暖等缴费证明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第二阶段:6月30日至7月1日,学校审核在高新区辖区内无户籍,无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其法定监护人为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持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其法定监护人为辖区内工商经营户,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持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经商营业执照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3、其法定监护人为辖区内务工人员,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持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信息核对结果短信通知,7月9日—13日网上报名

      每个阶段审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并将审核结果于7月9日前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9日前录入本校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届时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填报学校与应服务学校的入学资格。

      凡被录入榆林高新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2018年7月9日至13日,登陆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详情点击),访问高新教育平台链接栏目,点击高新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系统,填写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后进入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按时报名者,学校不予录取。

      分段录取7月16日开始,未派到学位者8月25日统一调配

      第一阶段:7月16日至7月17日,本阶段学校采用分批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以下三种类型适龄儿童,如本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按批次优先原则,本批次及以后批次采用电子派位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1、录取对象为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在学校服务区内,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有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

      2、录取对象为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在学校服务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无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

      3、录取对象为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有房屋产权,但在学校服务区内没有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阶段:8月22日至8月23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在学校服务区内没有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无房屋产权的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24日学校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第三阶段:凡符合入学条件且经过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如在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教育局将于8月25日上午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持录取通知书于8月26日到学校报名,8月27日正式上课,逾期不予补报。

      三所学校改扩建,一年级新生将安排到别校就读

      家长朋友还需注意的是,因四小、五小扩建和八小新建工程正在加紧进行前期工程,为确保这三所学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2018年秋季将安排高新四小6个班的一年级新生在高新六小就读,五小6个班在完全中学就读,八小6个班在华栋中学就读。为了促进高新八小高点起步,有序发展,将高新八小与高新小学结为教育共同体,纳入高新小学统一管理。上述三所学校学生待建设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再返回校本部就读。

      同时,今年高新区将继续在部分居民集中的片区、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实行“一片双校”政策。即榆林大道以东,明珠大道以西,沙河桥以南,沙河路以北的适龄儿童既可选择高新一小,也可选择高新三小;明珠大道以东,东环路以西,沙河桥以南,榆溪大道以北的适龄儿童,既可选择高新三小,也可选择高新八小;圣景名苑、东洲家园居住的适龄儿童既可选择高新一小,也可选择高新二小(西校区);榆中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既可选择高新二小(东校区),也可选择高新四小;元驰世纪城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既可选择高新四小,也可选择高新七小;阳光城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既可选择高新四小,也可选择高新六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可同时填报两所学校(系统只能识别一所学校)。

      此外,根据2018年秋季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摸底情况来看,本学期高新区整体学位比较紧张。同时,根据榆林市教育局相关要求,高新区、榆阳区和横山区3个区小学新生入学网上报名系统统一开启,统一关闭,每个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个区域进行报名,请广大家长朋友务必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慎重选择就读学校。

      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入学信息,榆林高新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2399708,监督电话:2399859。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见附表。

      华商记者 贺静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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