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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顶撞父亲 回家途中将儿丢在高速路

    时间:2017-05-24 22:40:22  来源:华商报-今日咸阳  作者:薛望

      宁夏男子前往永寿,客车司机为了“赶点”将其抛在高速路;父子回家途中吵架,父亲竟将儿子赶下车丢在高速路。5月18日,高速咸阳境内发生2起行人步行高速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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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生矛盾

      回家途中将儿丢在高速路

      男子因儿子沉迷网吧心情不好,对儿子执迷不悟顶撞自己更是大发雷霆。5月18日晚,男子在接儿子回家途中一言不合,便将14岁的儿子丢在高速路上,独自驾车离去。

      5月18日晚11时许,咸阳高交大队西永中队民警在行至福银高速长武方向礼泉段(1719KM)处时,从车灯中远远发现一名穿校服的孩子徒步行走。当时天色已晚,周围一片漆黑,民警赶紧停车警戒。

      经询问,这名男孩家住礼泉县西张堡镇。傍晚时,男孩父亲开车从秦都区马庄接他回家,行车途中,因与父亲发生争吵,被父亲赶下车扔在高速路上。由于不认识路,他只好沿着高速公路一直向前走,在路过北环线立交时分不清方向,还转悠了好长时间,被民警发现时,他已走了两个多小时。给其父打电话,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虽然距西张堡镇仅有3公里路程,但由于孩子仅有14岁,加之晚上步行不安全,民警与接警赶来的路政人员一同将孩子送到家。当晚11时30分左右,当民警找到孩子家时,男孩父亲刘某与妻子早已入睡,见孩子回来,竟还怒气未消,又当面指责训斥起孩子。

      原来,最近刘某家中果园农活繁重,他本来就因孩子沉迷网吧十分生气,这次儿子竟再次偷偷上网吧。刘某在接孩子回家路上数落了几句,儿子还固执顶撞。“农活忙的不可开交加上孩子不听话,所以我情绪非常差。”刘某说,他的压力增大后,就做出了这个荒唐行为。

      宁夏男子乘客车

      司机赶点将其抛在高速路

      而在同一天,宁夏男子从家返厂,中途搭乘长途客车。长途司机为了“赶点”,将该男子抛在咸阳境内的福银高速永寿段公路边。

      5月18日,天色灰暗,空中下着蒙蒙细雨。咸阳高交大队永长中队民警沿着福银高速执行安全巡逻任务。当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当民警巡逻至永寿段西安方向(K1764)处时,发现公路边有一个人在雨中徒步行走,用浅色运动衫包裹着头。由于雨中视线不良,疾驰而过的车辆行至其跟前时才纷纷紧急避让,险象环生。

      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将车停下警戒。该人听见有民警喊话,连忙拉下头套迎过来。经询问,该男子是宁夏海原县人,在永寿县一家企业打工。5月17日晚,他从吴忠市红寺堡搭乘一辆宁夏石嘴山至西安的长途客车前往永寿,客车行至永寿段时,司机因赶点便将车停在公路停车区让其下车。该男子下车后,一人孤独无助,只好沿着公路向永寿县城走去。

      民警发现男子时距永寿县城大约3公里,行人徒步走高速公路,加之下雨,安全隐患突出。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让其坐上警车,驾车护送该男子从永寿南收费站驶出公路,一直送至永寿县城男子所在工厂。临别时,这名男子十分感激,不住道谢。

      律师:客车高速路“甩客”

      乘客可向运管处投诉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陕西宇斌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魏宇介绍,行人上高速,一旦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属于正常驾驶,无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行人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客车司机若在高速公路上有“甩客”行为,主要负行政责任,严重者会被吊销营运资格证,而乘客可向运管处投诉,调解无效时可向法院起诉。

      在此,高速交警特别提醒市民,请不要随意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逗留。如果出现特殊原因,行人应找就近出口离开高速路,或向交警部门求助。 华商报记者 薛望


    编辑:王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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