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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乡纪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7-05-24 22:49:55  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作者:周金柱

      借移民搬迁,村支书违规收取“管理费”,近日,西乡县纪委通报了五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骆家坝镇李坪村村主任潘成明违规享受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案。

      2012年,潘成明利用担任村主任的职务便利,将自己登记为在册贫困户,并于2015年获得扶贫贴息贷款2万元,享受1584元的扶贫贴息资金。

      处理结果:2017年4月15日,骆家坝镇纪委给予潘成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扶贫贴息资金1584元,退回本金2万元。

      子午镇檀树坪村监委会主任王立明骗取退耕还林资金案。

      2015年4月,王立明在担任檀树坪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申报檀树坪村退耕还林补助面积过程中,用自己的名字虚报补助面积9亩,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25元,个人使用。

      处理结果:2017年5月4日,子午镇纪委给予王立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1125元予以没收。

      高川镇红庙村党支部书记丁显成、文书李大兴乱收费案。

      2012年度,原高川镇罗贯沟村在实施移民搬迁项目过程中,丁显成召集三委成员,商定后,由李大兴出具收款收据,以管理费为名,按800元/户的标准收取24户移民搬迁户“管理费”共计19200元,全部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

      处理结果:2017年3月24日,县纪委分别给予丁显成、李大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19200元,足额退还给24户移民搬迁户。

      大河镇窝坝村原党支部书记付光才骗取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案。

      2014年度,付光才利用协助大河镇人民政府统计填报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表的工作便利,用自己的名字虚报公益林补助面积100亩,骗取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助资金共计2668元,个人使用。

      处理结果:2017年5月11日大河镇纪委给予付光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2668元予以没收。

      西乡一中教务处干事肖应举工作失职案。

      肖应举在任西乡一中教务处干事,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期间,审查《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及相关资料的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查把关不严,将未在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三名学生认定为资助对象,并给其发放了资助资金共计75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5月4日,县教体局给予肖应举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华商记者 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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