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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所所长违规发补贴..宝鸡通报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时间:2017-05-25 23:26:23  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作者:张宝龙

      近期,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宝鸡市集中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在“端午”假期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5月23日,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岐山县青化镇财政所所长李小锋违规购买烟茶、水果、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李小锋违规用公款购买烟茶、水果、发放本单位考核奖以及各类补助合计23190元。2016年12月,李小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眉县渔业管理中心原主任易晓龙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发放福利等问题。2016年,易晓龙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违规用公款发放本单位福利共计6500元。易晓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易晓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凤县河口镇核桃坝村村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沟村党支部书记秦建录违规操办儿子婚礼问题。2016年12月,秦建录为儿子举办婚宴38桌,收受礼金44600元,事后,秦建录向河口镇纪委报告办理婚宴22桌宴请220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2月,秦建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风县农技中心干部刘娟妮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购物卡等问题。2016年,刘娟妮收受服务对象购物卡500元,并违规接受宴请。2016年11月,刘娟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凤翔县南指挥镇白家凹村委会主任王永良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1月,王永良违规用公款发放福利共计10000元。2017年3月,王永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华商记者 张宝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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