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形成执行威慑力,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咸阳中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系自然人的,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限制子女上重点私立学校;
限制炒股、买房、出境;
限制车辆上高速;
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并禁止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重要职务;
系法人、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将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失信必将寸步难行!
(WY)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