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陕西新闻 > 丹凤一女子离婚后不让前夫看娃,执行法官劝解引导终达成共识!
  • 丹凤一女子离婚后不让前夫看娃,执行法官劝解引导终达成共识!

    时间:2019-08-21 21:02:15  来源:  作者:

    近日,丹凤法院受理了一起探视权执行案件,经过承办法官柔性协调、巧妙化解,最终双方就孩子的探视权具体事项达成了共识。

    据悉,侯某某与周某于2019年3月离婚,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婚生儿子由侯某某抚养,周某享有对儿子的探视权。然而,离婚后周某多次上门想探视儿子,都被侯某某以各种理由和方式拒绝,周某因长时间见不到儿子内心备受煎熬,无奈之下,遂诉至法院要求执行孩子的探视权。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倍感压力,要知道探视权的执行历来是一大难题,法官不可能用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孩子“抢过来”让另一方探视。经过多次电话和面对面给被执行人侯某某讲明利害关系,苦口婆心相劝,都无济于事。

    面对僵局,执行人员便上门进行劝解,充分掌握侯某某心中的顾虑,经过耐心倾听,真诚沟通,得知侯某某不愿意让周某见孩子的原因在于,一是不愿意周某去其家中,二是担心周某在探视过程中将孩子抢走。

    针对这些问题,执行法官立即拿出了解决方案,将孩子的探视地点选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并且探视全程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进行,从而打消了侯某某的顾虑。

    8月14日,在执行法官的精心安排下,双方当事人按时来到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周某见到昼思夜想的孩子,他将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泪水沾湿了这个中年男子的脸庞,他抱着孩子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感谢你们解决了我思子之痛,让我今天有机会探视儿子……!”

    面对这心酸的一幕,执行法官看到侯某某似乎也有所感动,于是趁热打铁进行引导,“希望你们双方都能够放下恩怨,孩子因你们离婚已受过一次伤害了,不能再因探视问题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二次伤害,虽然你们离婚了,但你们永远都是孩子的爸爸妈妈......”

    经过法官近两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双方思想工作,侯某某终于放下了心理包袱,双方当即就孩子今后的探视权具体事宜达成了协议,侯某某也表示为了孩子更够健康成长,她将一定认真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看丹凤

    (LJ)

    微信图片_20190705222918.jpg

    编辑:二三里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