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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硬茬打击“黑车”非法营运 延安7月15日起开展客运市场集中整治

    时间:2017-07-11 20:56:28  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作者:贺秋平

      为进一步加强延安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规范客运车辆运营秩序,建立安全有序文明的的城区交通秩序,华商报记者获悉,从7月15日起,延安市公安局、交通局、监察局、市残联等多部门将联合开展客运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下硬茬、动真格整治出租汽车营运市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

      据了解,针对延安市出租汽车营运市场长期存在的拒载、拼座、不出具发票、不使用计价器、开车抽烟、接打手机、不按规定着装、设施不达标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处罚措施,在城区出租车规范运营方面:

      1、对出租汽车公司实行AAA级企业标准化要求、动态化管理,每降一个档次核减该公司既有营运车辆指标的10%;

      2、空车拒载,首次被举报,罚款30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在前一次处罚基础上增加处罚100元,并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除10分;

      3、载客出租车不允许再招揽其他乘客,坚决杜绝拼座,一经发现或被举报,首次处罚3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在前一次处罚基础上增加处罚100元,并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除10分;

      4、出租车驾驶员开车抽烟、接打电话、不按规定着装,用脏话侮辱乘客,无故绕行等,每发现一次,停运培训一天,并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除3分。

      5、结账时不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首次被举报罚款30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在前一次处罚基础上增加处罚100元,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除3分。

      6、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整洁,设施不达标,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除3分。

      7、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始分为20分,年度内考核得分为0分,参加不少于18学时的继续再教育;年度内考核两次为0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不得再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工作,所扣分值从营运企业总分1000分中减除。

      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方面:

      1、对未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依法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对在车辆营运证件规定的营运范围以外驻地营运的,暂扣车辆营运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件;

      3、对阻碍执行职务的,处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罚款并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擅自改变车辆外观及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情节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件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从事非法营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本次所打击的非法营运车辆包括私家车、“爱心助残车”、零担货运车、残疾人代步车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的车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15日起开始执行。市民如遇问题,可拨打投诉监督电话:1.“12345”(延安智慧政务服务热线)2. 2114344(市客运办出租车投诉电话)

      本次客运市场集中整治,也被市民称为延安史上“最严”打“黑”行动。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包括以前出台的在征得首位乘客的允许下可以拼座的举措此次也被否决,坚决杜绝拼座。“延安出租客运市场混乱由来已久,以往每次整治行动基本上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没有明显的效果。”市民马先生称,希望此次“最严”整治行动,能真正下硬茬解决城市客运市场存在的“顽疾”,营造良好的出租客运环境,助力延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华商记者 贺秋平 实习生 史佳敏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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