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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鸡市集中供热缴费方式、计量户结余热费划转政策有变化

    时间:2017-07-27 20:19:15  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作者:张宝龙

      集中供热关系千家万户,相关的热费收缴、计量费用政策也备受群众关注。7月26日,华商报记者从市热力公司了解到,今年供热季前,为适应广大群众对供热缴费、计量费用结转的需求,该公司继续推进向银企联网小区用户发放供热缴费信息卡,拓宽缴费渠道;完善热计量用户结余热费划转政策,制定相应优惠措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缴费网点增加至100余个

      7月20日,高新佳园小区发卡现场看到,10余名身着浅蓝色工装的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正忙碌地给前来领取银企联网收费卡的居民办理发卡登记,讲解新的缴费模式和操作方法。

      据了解,当前我市集中供热缴费主要由各小区物业公司或楼长代收代缴,因受时间、地点等限制,给群众带来不便。市热力公司为更好的发挥银企联网作用,让更多市民享受随时随地缴费的优质服务,在往年银企联网试点收费的基础上,加大分户控制用户银企联网收费力度,今年,预计发放1.3万张收费信息卡,覆盖渭工路、姜谭路、大庆路等区域的18个小区,用户只需提供户主身份证和房本信息,就可在小区的发卡网点领取供热缴费信息卡,一户一卡。

      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杨宏朝介绍,领取了收费卡的用户,可根据卡上的用户编码,到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陕西信合以及今年新增的工商银行等100多个网点,以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缴费机、POS机进行采暖费的查询、缴纳,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宝鸡热力”,完成采暖费的缴纳,并支持异地缴费。完成缴费后可将缴费回执单作为缴费凭据,如需发票,用户可到热力公司客服大厅换取。

      从2017采暖年度起,热计量用户预缴采暖费后,用户按需可到热力公司客服大厅开具预收票据,发票统一于运行结束计量核算后开具。

      热计量用户结余热费

      划转下年可享受计息政策

      在优化缴费服务的同时,热力公司加大惠民利民力度,出台了热计量用户结余热费划转计息政策。从今年开始,对计量用户有结余热费划转至下年的,按照每年11月15日当日热力公司开户银行中一年定期存款最高年利率作为计算利率,以结余热费为基准计算一年利息收益,纳入用户预交采暖费。以前年度已申请停热且有结余热费的用户也享受此计息政策。结余热费以热力公司向热用户公示的最终数据为准。

      此外,对办理停热或因房屋产权转移、停止租住的计量用户,若需要办理退费,可到热力客服大厅申请退费,热力公司及时办理退费手续,退费用户当年不享受计息政策。

      热力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

      0917-3658058/2801112/2801113/2801114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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