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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川2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查 一家没收证书一家责令整改

    时间:2017-08-03 20:02:19  来源:华商报-华商头条  作者:袁小锋

    近期,铜川市食药监局在开展食品药品飞行检查中,对2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收回了铜川市印台区城关守信大药房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责令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川口路店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检查范围涉及铜川市2个区县、2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

      据悉,飞行检查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四品一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对于及时掌握被检查对象的真实情况,调查问题、防控安全风险、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铜川市食药监局此次飞行检查,检查范围涉及铜川市2个区县、2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此次飞行检查发现被检查企业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其中包括:

      企业经营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开架陈列于非处方药品区;企业新聘用工作人员未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企业未按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企业对采购的个别药品不能提供随货通行单;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文件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对购进的部分冷藏药品未记录冷链运输时间、温度记录等内容;企业未按规定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企业销售含麻药品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等。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飞行检查工作力度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14号令)第二十五条,铜川市食药监局依法收回铜川市印台区城关守信大药房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14号令)第二十五条,要求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川口路店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对在本次飞行检查中收回GSP证书的企业,要督促其按照缺陷项完成整改,并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将现场检查报告上报市局;对责令整改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市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飞行检查工作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定期不定期进行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将飞行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华商报记者袁小锋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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