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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川65岁农民参加意外险 坠崖身亡后被退保100元

    时间:2017-04-20 23:39:39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建全

      连续多年为父亲购买了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险,一直相安无事。如果不是今年年初的一场意外,洛川县黄章乡元桌村的田永红并不知道父亲无法参保事实。今年1月2日,田永红65岁的父亲意外身亡,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告诉他,其父系残疾人无法理赔,只能退保。

      农民去果园干活坠入60多米深沟

      2017年1月1日,是新年的第一天,对于田永红一家来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当天下午,田永红的父亲田世军在去果园的路上失踪。

      “1月2日上午,有人在一个深60多米的深沟下发现了我父亲,此时,父亲已经身亡。”4月19日中午,田永红介绍说,父亲生前患有青光眼,系二级残疾,虽然视力不好,但不是全盲,生活可以自理,还能干一些农活。

      出事后,元桌村的村干部来到田家,提醒田永红曾给父亲在村上办过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险。随后,田永红给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洛川支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寇浩到达田家后表示,参加了保险可以按相关条款进行理赔。

      田永红提供的保单显示,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金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为6万元。保单背面的投保提示第一条的规定为: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农村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理赔只退了保金

      料理完父亲的后事,田永红向保险公司提供了家庭关系证明信,保险金继承协议书进行理赔。大概10天后,田永红接到寇浩的电话,寇浩称有人举报田世军系残疾人,办有残疾证,不符合该保险的办理条件,无法理赔。

      “保险公司认为我隐瞒了父亲身体残疾的情况,提出救助2.8万元和解,但当时办保险的时候村干部并没有说不能办理,所以无法达成和解。”田永红表示,父亲此前已经连续两年购买了该保险,直到意外身亡,才知道保险公司的相关限制条件。

      由于不满保险公司的做法,田永红向保监会进行了举报。3月15日,田永红再次接到寇浩的电话,称无法进行理赔,只能退还100元保金。

      4月18日,田永红收到退保金100元。

      保险员:参保人数庞大无法一一核实

      4月19日,寇浩告诉华商报记者,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险参保条件是针对身体健康的人,但田世军的残疾证显示,视力是盲人,不具备投保条件。由于田永红后来向保监会进行了举报,他们只能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救助一事搁浅,只能退还100元保金。

      至于对田世军参保资格如何筛选,寇浩称,该险种参保人数庞大,保险公司无法一一核实,但在保险推广期间,会通过当地的媒体和宣传单向居民宣讲参保条件。

      保险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完善相关环节

      4月19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延安分公司曹姓负责人表示,此前事情一直由洛川支公司负责办理,他们并不知情。得知此事后,他们积极联系田永红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双方都满意。针对投保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他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完善相关环节,避免再次出现类似事件。

      此后,田永红向华商报记者证实,他们已经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

      针对此事,陕西旷达律师事务所的李飞龙律师认为,保单签订后,即意味着合同生效。出事后,保险公司以不符合参保范围为由拒绝理赔,这是保险公司未尽到审查义务。至于通过媒体或者宣传单的形式宣讲相关参保条件,他们的对象为不特定人群,保险公司并不能免责。

      华商报记者 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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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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