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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骑摩托撞上千阳一道路限制墩 司机重伤 伤者称限制墩反光标识很模糊

    时间:2017-09-15 15:45:04  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作者:丁瑜

      

      在千阳县水沟镇境内千陇南线公路上,3个多月前安装了限制墩,是为了防止超限车辆通行,却不想限制墩安装后频繁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造成多名群众死伤。

      事故:骑摩托撞上限制墩 司机抢救十多天才脱险

      昨日,千阳县市民曹先生向华商报反映,交通部门在千陇南线县级路上建了一个限制墩,刚开始建好时标识不健全,反光标志不清晰。8月29日晚7时许,其舅舅张某骑摩托回家途中,没看到路边的限制墩,不幸撞到墩上身受重伤,在千阳救治无效后,被送往宝鸡市人民医院抢救,在重症监护室住了十几天才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

      曹先生拿着医院的诊断书称,舅舅被摔后,医院初步诊断为心肌梗塞,脸部粉碎性骨折,肺挫伤,颈部骨折脱位。“突来的横祸,给家庭带来了无法承受的痛苦。”曹先生说,截至目前,舅舅住院已花了近7万元的医疗费,两个孩子还在上学,舅妈和老人身体也不好,舅舅可是家中的顶梁柱。

      曹先生的舅妈曹女士说,丈夫驾照和摩托车手续齐全,当时车速也不是很快。事发后丈夫曾给她说,当时下午视线也不好了,车灯照到限制墩的反光标志后,反光显示并不明显。“事发后,家人还专门驾车来到这儿实验,打开大灯后,确实如丈夫所说,反光标识很模糊。”曹女士说。

      调查:8公里道路3处设置限制墩 有村民统计至少发生6起事故

      昨日,柿沟村村民李某向华商报记者介绍,限制墩安装的时间在6月份左右,安装后就发生了多起有人驾车撞上限制墩的事故。提起张某的那次事故,“场面太惨了,当时张某倒地后血肉模糊,闻讯而来的村民都开始自发展开救援。”李某说。

      村民刘某说,安装限制墩后,有村民初步统计,至少发生约6起大小事故,造成至少一死两重伤,事发时间都是在视线不好的傍晚。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水沟镇柿沟村事发现场看到,在限制墩东西两个方向的100米处,均设有警示标牌,提示前方100米处限宽2.4米,车辆慢行注意安全,限制墩上刷有红色的反光漆,华商报记者驾车通过限制墩时发现,车身两侧与限制墩间隙很小,稍有不慎,就有被剐蹭的危险,必须要减速慢行。沿路继续前行,华商报记者发现,在水沟镇境内8公里的路段上,共有3处设置有限制墩。

      附近沿线的新中村村民王某8月26日晚撞上了限制墩,且伤势严重。王某的邻居告诉华商报记者,王某在宝鸡的大医院刚做完开颅手术,还在重症监护室。华商报记者按照村民提供的王某家人的电话拨打过去,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秦师傅是一名通村班车的驾驶员,他告诉华商报记者,限制墩宽度对于小车来说,通过难度还不算大,对于班车,每次通过比考驾照还难。秦师傅指着限制墩上黑色的痕迹说,这大部分都是班车蹭上的。

      相关单位:将更换更大、更醒目的标识标牌

      据了解,千陇南线千阳段上的限制墩安装单位为千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该站一名工作人员介绍,限制墩安装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4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同时,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第19条规定,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县、乡、村公路的重要出入口以及节点位置设置限高、限宽设施,限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

      千阳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安装限制墩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近年来,该路段大型车辆持续增多,有的车辆载重在100吨左右,给路面造成的破坏太大,为了有效解决超载问题,经上级研究批准安装了限制墩。

      这名负责人称,柿沟路段近期连续发生多起意外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交通管理部门对逝者和家属表示惋惜,虽然意外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但为了降低意外的发生,公路管理站将尽快将现有警示标牌换成更大、更醒目的标识标牌。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千阳县公安交警大队了解近期此路段交通事故的具体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及交警部门对该路段今后的治理措施,在教导员胡某的办公室,胡某以他昨日休假,也不分管事故工作为由,拒绝了采访。华商报记者丁瑜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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