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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日 宝鸡启动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 学校停止户外活动

    时间:2017-12-02 17:26:21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超

      2017年12月1日10时,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市区及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千阳县、陇县、麟游县同步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省环保厅通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1月30日夜间开始,关中地区将出现一次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经宝鸡市环保、气象部门会商,预测12月1日,市区及东部各县空气质量以中度-重度污染级别为主,12月2日-3日,空气质量将以重度污染为主。按照《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结合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经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7年12月1日10时,发布《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市区及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千阳县、陇县、麟游县同步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此外,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也采取了强制性减排措施。要求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相应等级的污染物减排措施。华商记者 张超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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