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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子将车给驾驶证被吊销的丈夫开 遇检查打"掩护"

    时间:2017-12-05 17:46:33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超

      丈夫驾驶证被吊销,妻子将车交给丈夫驾驶。11月29日晚,宝鸡高交大队宝平中队交警在姜城收费站检查时,发现两人言语出入很大,发现了其中的蹊跷。

      11月29日20时左右,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宝平中队交警在姜城收费站例行查处,当查至车牌号为陕C6**11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发现该车超长超限,当时驾驶该车的男子张某某拒不出示驾驶证,一会说“驾驶证没带”,一会说“没有驾驶证”。车旁一名姓郭女士不断言语上“掩护”男子,说“车是她开的”。

      这和交警第一时间与男子沟通得到的信息不符,很快引起交警的怀疑。交警细问,这一男一女都显得比较生气,抵触回答。随后,交警将俩人带回办公室进行调查。交警调取了沿线监控,发现该车此前一直由该男子驾驶,郭某某被证实说谎。在民警多方劝说下,郭某某才拿出两人证件,并道出实情,原来张某某是她丈夫,2015年在云南交通事故驾驶证已被吊销,郭某某有A2证,但平时不常开车。这次他们从宝鸡某厂拉货准备运往河南,没想到在姜城高速收费站被发现。

      目前,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郭某某明知丈夫李某某驾驶证被吊销仍将车交给其驾驶,夫妻俩人将受到法律严惩。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受到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罚款1000元。目前,此案件正在办理之中。华商记者张超 通讯员 刘勇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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