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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阳出台“散乱污”关停企业失业人员再就业新政

    时间:2017-09-23 15:30:45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德阳9月23日讯(记者 周鸿)德阳有新政哦!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德阳市人社局获悉, 针对“散乱污”关停企业失业人员出台了再就业政策,可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据悉,对于关停企业就业困难人员,再进行自主创业不仅可以享受贷款,而且创业实体所在地也将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正常经营2年及以上的可再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如果成功创业并吸纳劳动者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同时,在德阳市租赁固定场地创业或通过互联网开办网店,正常经营期内,可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社会保险费缴纳上,关停企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可按不超过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实际缴费额的40%(对其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人员、常住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可按不超过70%)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如果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期间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等失业保险待遇。

      此外,针对难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关停企业就业困难人员,德阳人社部门还可以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实行安置。有培训意愿,可以参加集中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其中的“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在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时内,培训期间可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对于招用关停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或单位,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或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助。如果是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可按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但是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同时,还可按市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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