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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今日起全面实施企业“多证合一” 一窗受理

    时间:2017-09-25 15:50:05  来源:  作者: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5日讯(记者 李丹 摄影报道)9月25日,四川省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2017年9月25日起,四川在全省将全面实施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多证合一”实行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从此,企业办理相关事项将大大缩短时间。

      据悉,从2014年3月1日全面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四川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入手,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将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实施企业“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推进商务集群登记,开放企业名称库,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全国率先与公安、住建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网上办照实名登记,企业可以“足不出户不跑路”轻松办照。通过一系列简政放权的配套性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释放了改革红利。截至8月底,四川省市场主体总量由改革前的344.2万户增加到467.15万户;其中企业由改革前的65.7万户,增加到115.43万户;月均新登记企业由改革前的8000户增加到现在的2万户。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提出,本轮首批将20个涉企证照(含已实施的“五证合一”)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省实行“二十证合一”,即公安部门的回收废旧金属再生资源企业(经营者)备案、开锁业特种行业备案、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娱乐场所营业资格备案4项;住建部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备案1项;商务部门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2项;交通运输部门的道路运输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限县域内)备案,道路货运代理经营备案,道路货运配载经营备案3项;旅游部门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旅行社变更经营地址备案、旅行社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旅行社变更名称备案4项;海关部门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备案1项;以及工商、质监、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部门实施“五证合一”涉及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5项。对2个涉企证照事项暂停实施,即农业部门的经营利用重要经济价值水生野生动物水生植物审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广告异地备案。《实施方案(送审稿)》已于9月18日经四川省政府第15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将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在全省实施。

      在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的“多证合一”改革,是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首批将公安、住建、商务、交通运输、旅游、海关等6个部门(单位)的15个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省实行“二十证合一”;对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个涉企证照事项暂停实施。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发放,有关部门不再执行相关许可(备案)证件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据了解,“多证合一”实行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到工商(市场监管)登记窗口递交登记材料后不再向被整合证照核发部门递交任何材料。改革后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申请表格、提交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五证合一”改革相同。已按“五证合一”(包括“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登记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多证合一”改革后,原证照事项管理部门监管职责不变。各地各部门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全省将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不断完善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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