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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警察董治南获“全国公安百佳刑警”称号(图)

    时间:2017-09-25 15:51:29  来源:  作者:

    泸州警察董治南获“全国百佳刑警”称号

      四川新闻网泸州9月24日讯(记者 岳东)今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董治南,在日前“热血铸剑・丹心卫民”全国公安百佳刑警评选中荣获“全国公安百佳刑警”荣誉称号。据悉,四川省获此殊荣的有4人,泸州仅1人。

      刑侦战线的专家 疑难案件的克星

      董治南,男,中共党员,1963年10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泸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一级警督。在从事刑侦工作的33年时间里,董治南英勇善战、敢打敢拼,出色的完成了要案侦破、打黑除恶等党和国家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工作任务。由于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表彰奖励,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2006年被四川省公安厅特聘为全省两名预审专家之一;2009年被公安部刑侦局特聘为首届审讯办案专家组成员;2010年受公安部安排,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派出记者专程赴泸,为董治南拍摄了《预审专家董治南》专辑展播;2009年,被评为四川省优秀警察;2011年,被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被四川省委批准为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2012年,被四川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十佳刑警”。

    开展走访调查

      雷厉风行、舍生忘死,他是打黑除恶的“先行军”

      作为分管打黑除恶工作的副支队长,董治南深入贯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方针,坚持边摸排、边收集取证,使一批在泸州的黑恶势力先后被摧毁。仅2015年和2016年两年间,泸州市一审判决涉黑犯罪组织案2件,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30余人,在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涉案20余人,处理涉黑“保护伞”6人;一审判决九类涉恶犯罪人员630余名,破案190余件,泸州市公安局打黑除恶工作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

      2012年4月以来,董治南亲自组织指挥,开展缜密侦查,从一起命案入手,层层推进,深挖细查,辗转四川、贵州、重庆等10余个省市,行程5万余公里,历经三年不懈努力,成功侦办由公安部、最高检挂牌督办的任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摧毁该黑社会性质组织。2016年,该案成功判决,组织头目任某某被依法判处死刑。

      在侦办被古蔺县老百姓称为地下县委书记的陈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董治南带领专案组全体成员历时一年,一举打掉了长期盘踞在古蔺县的陈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晏某某恶势力团伙,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多起,扣押非法资金80多万元,缴获仿制式手枪1支,砍刀15把。该案被四川省“打黑办”评为全省四个精品打黑案例之一上报公安部。

    审阅案卷

      重拳出击、冷静果断,他是疑案侦破的“突击手”

      董治南同志始终把预审办案与侦查破案有机结合,使一些重大案件在摸排出嫌疑对象后,通过其审讯得以及时破案,通过其及时指导调查取证,得以将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2014年,发生在泸州江阳区的晏某某抢劫、杀人案,嫌疑人晏某某连续几天晚上在主城区杀死、杀伤女行人后进行抢劫。晏某某归案后,不仅拒不认罪,反而装疯卖傻,使案侦工作受阻。在排除其有精神病后,董治南组织民警一边开展审讯,一边全面侦查摸排,经过近两个月的艰苦工作,终将嫌疑人送上法庭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

      2015年6月,省厅刑侦局抽调董治南前往眉山,指导审讯眉山市侦办的盗卖张献忠沉船文物案主犯袁某某等人,董治南争取伦理、道德、法律,经过长达近一个月的审讯,迫使袁某某交代了盗卖国宝级文物的犯罪事实,同时带破了一批盗卖其他文物的案件。

      董治南还多次被抽调禁毒、经侦、治安、交警、纪检监察等部门主办重特大案件。如抽调治安主办轰动全国的合江县“6.22”特大翻船一次死亡130余人案和中央一台《焦点访谈》播出的江阳区“艳舞跳进烈士陵园”案;抽调禁毒主办公安部挂牌督办的“9.16”跨省贩毒特大团伙案;抽调经侦主办省厅经侦总队督办的特大跨省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案等。

      谨小慎微、公正无私,他是要案把关的“监督员”

      30多年奋战在侦查破案第一线的经历,使董治南同志练就了一身过硬的预审本领。多年来,他运用灵活的审讯和科学的调查取证,纠正了多起该捕而未捕案件,不该捕而逮捕的案件,使一批企图逃避严惩的罪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特别是近几年受省内部分地市州的邀请,参与攻克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为维护我省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2014年,乐山市公安局抓获10年前在乐山市五通桥残酷杀死夫妻二人的凶犯李某,但李某在审讯中拒不认罪,导致此案诉至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此案证据不够充分证明是李某作案。省厅刑侦局安排董治南前往乐山“会诊”,通过“会诊”,董治南提出了此案中李某有预谋有针对性杀害夫妇的证据是很充分的,其提出的理由被乐山市检察院采纳,同时他向办案单位提出了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方面的证据清单,确保此案顺利移诉判决。2015年,按照省厅刑侦局的安排,董治南同志到雅安市天全县指导敖某某故意杀人案,该案由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判,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后四川省高院作出结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其撤案。此时,该案嫌疑人敖某某已关押长达7年之久。董治南介入后,迅速查看案发现场,对现场重新走访,阅卷并提出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证据,亲自会见并审讯嫌疑人敖某某后,董治南写出了对该案如何认定的工作报告上报省高院,并得到省高院的认可。2016年,该案被省高院终审判决,判处敖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英雄不单疆场出,闪光尽在细微处。董治南33载的刑警生涯中,他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在刑侦一线摸爬滚打,与黑恶势力斗智斗勇;他辗转大江南北,攻克了一起起精品大案;他在一次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勇挑重担,彰显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他用一身正气,唱响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时代旋律,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的英雄赞歌!(泸州市公安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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