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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环保督察组通报:阿坝州环境保护督察意见

    时间:2017-05-11 22:23:13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8日讯(记者 卢永洪)2017年5月7日20:00,省环保督察组阿坝州环保督察意见反馈会在马尔康召开。会议由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环境保护厅厅长于会文主持,督察组副组长、水利厅副厅长张强言通报督察意见,阿坝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克宁签收督察意见,并作表态发言。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政协主席,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有关成员,阿坝州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反馈会。2月26日-3月13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阿坝州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

      督察认为,州委、州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州,以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川甘青交界地区经济中心为抓手,围绕建设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目标,多措并举,守护绿水青山。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出台环境保护责任分工方案。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取得一定成效。
    阿坝州不断强化生态保护,认真执行草原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基本草原保护“三项制度”。2015年草原超载率从2012年的39%下降到10%,草原植被覆盖度达85.9%。建立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主的自然保护区7个,湿地公园5个,恢复湿地12.2万亩。每年安排保护湿地专项资金。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区划定,目前全州共有自然保护区25个、森林公园4个、国家级地质公园3个、风景名胜区9个。2012年以来创建省级生态县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乡镇48个,省级生态村30个,州级生态村478个。“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州委、州政府确立了工业“北上、聚集、外联”战略,建成德阿、成阿2个飞地工业园区,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优化产业布局,先后停产阿坝工业园区14家企业,淘汰29家企业落后和过剩产能。规划太阳能光伏项目场区53处,装机容量553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场区30处,装机容量232万千瓦。建成农用沼气池3.6万余口,占适宜建池农户的90%。2011年至2016年,全州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马尔康市城区优良天数率10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稳中有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基本稳定,环境空气质量全省第一。黄河水系、嘉陵江水、岷江水系水质总体优良,紫坪铺水库水质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

      督察指出,阿坝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力度不够。

      2013年以来,阿坝州未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目标。除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外,其余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均未及时签订州县目标责任书。编制了“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但并未正式出台。针对长期存在的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率低、危废处置不当等问题,政府一直未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二)环保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力度不够。

      一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执行不力。旅游、畜牧等产业发展规划均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10个工业集中区(园区)中有5个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以来阿坝州共审批建设项目5264个,仅验收500个,越权审批2个,降低报告等级207个。二是违法违规项目清理进度缓慢。全州清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345个,截止2017年2月整顿197个,一些项目特别是部分政府投资类项目未纳入清理整顿范围。三是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存在差距。燃煤锅炉淘汰不彻底,质监部门作为燃煤锅炉主管部门,未纳入燃煤小锅炉整治责任单位。汶马高速C18标段5蒸吨燃煤锅炉、州人民医院1蒸吨燃煤锅炉未排查清理。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较差。汶马高速沿线、双江口水库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国道317部分道路破损,扬尘污染情况严重。四川省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协鑫硅业有限公司堆场管理极不规范。除理县等少数县外,大部分县城市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

      一是草原沙化严重。草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未有效建立,沙化面积超过80万亩,若尔盖、红原、阿坝等县尤为突出。二是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筑。部分建设项目侵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采石场、工矿、旅游、农业、民居等9种与生态保护无关的人类活动;猛古河两岔水电站侵入米亚罗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三是矿产资源开发影响生态环境。九寨沟马脑壳金矿历史遗留尾矿堆放不规范,侵占河道;宝顶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有两处采砂石点。四是水电、旅游开发破坏保护区。两岔河水电站施工项目侵入米亚罗保护区缓冲区,沙坝中石油加油站侵入四姑娘山保护区缓冲区。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建设自驾游营地,若尔盖湿地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建设观景台7处。五是历史遗留问题尚未有效解决。若尔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还有原住民夏冬季游牧点,核心区内存在种羊场。铁布梅花鹿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原住民家畜日益增多。

      (四)水环境管理基础较差。

      一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阿坝、壤塘、黑水3县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松潘、金川、红原、若尔盖、九寨沟5县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运行负荷率低。223个乡镇仅9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职责模糊,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行管理普遍存在维护不足、管网破损问题。二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配套。全州6个工业集聚区,仅茂县土门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未运行。部分废水排放企业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生活废水简易沉淀后直排情况突出。三是饮用水保护急需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能力不足,监测频次较低,部分乡镇水源地未开展水质监测。截止2016年底,24个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5个未纳入常规监测,9个未划定保护区。148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中10个未开展常规监测,31个未划定保护区。茂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违规建筑、耕种及规模化养殖。四是畜禽养殖污染管控不力。除汶川县、理县外,均未划定禁限养区。规模化养殖场管理粗放,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马尔康兴农养殖专业合作社无环评手续,堆粪不规范,无“三防”措施及污水收集设施。茂县禹乡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粪水直排环境。

      (五)固体废物管理基础薄弱。

      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差。全州15个在用垃圾处理场,大多存在选址不合理、填埋不规范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有露天焚烧垃圾、渗滤液泄漏现象,均未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多个垃圾填埋场管理缺失、运行不规范。二是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有待加强。2014、2015年全州未开展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无危废转移联单、无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无处置台账等问题突出,部分危险废物未纳入危废管理。2016年未按要求开展年度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相关部门未建立协作机制,医疗废物底数不清,全州医疗机构1635家,2016年申报登记仅41家。政府未制定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马尔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作为2012年应完成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至今仍未建设。九寨沟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未持证经营。部分医院未经批准自行焚烧处置医废,焚烧烟气未经处理外排。小金县级医疗机构与无处置资质的四川雪蓉花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汶川分公司签订处置协议。

      (六)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不完善。

      一是环境网格化监管未完全落实。部分县(市)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分工不明、未签订责任书。基层网格管理人员、经费、业务培训不足。二是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不理想。阿坝县、若尔盖县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州多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未及时备案,小金县董家沟金矿无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三是弃渣管理粗放。成兰铁路、汶马高速等重大工程弃渣管理不规范,侵占河道现象突出。矿产开发弃渣问题突出,九寨沟马脑壳金矿大量堆渣侵占河道,马尔康县党坝乡锂辉石矿尾矿无序堆放。四是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环境隐患。阿坝铝厂紧邻紫坪铺库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阿坝电解锰厂历史遗留尾矿库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督察要求,州委、州政府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加强生态好保护和建设,全面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二是认真细化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三是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分解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增加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四是各县(市)要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督察强调,阿坝州委、州政府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对群众在督察期间来电来信投诉事项的办理,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依法依规办理到位。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同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对部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每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对在进驻阿坝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整改要求,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移送阿坝州人民政府调查处理。阿坝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查处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及其他环境问题线索。截止5月4日,阿坝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期间的信访投诉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对14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3家企业进行了罚款,罚款金额共计2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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