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四川新闻 > 2020年8月31日前 成都公共机构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 2020年8月31日前 成都公共机构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时间:2017-10-10 16:06:22  来源:  作者:

      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四川省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近日印发,要求全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省直部门所属公共机构和成都市等几市的公共机构,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方案要求,全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直各部门(单位)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省直部门所属公共机构,成都市、德阳市、广元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方案明确,全省公共机构划分为“三个批次”,按不同时间节点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批次是省直部门(单位),第二批次是省直部门所属公共机构、成都市、德阳市、广元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第三批次是其他市(州)公共机构。

      据了解,各部门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经费预算,还将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记者 李霞)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