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四川新闻 > 宜宾颁布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 宜宾颁布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7-12-09 17:37:36  来源:  作者:

    《宜宾市翠屏山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8日讯(记者 周瑜原 摄影报道)12月8日,记者从宜宾市人大常委会获悉,2018年1月1日起,宜宾市实施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即《宜宾市翠屏山保护条例》(文中简称“翠屏山保护条例”),该条例设“总则”“规划”“建设”“保护”“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38条,在宜宾市依法治市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翠屏山位于宜宾市中心城区,地理环境独特,森林覆盖率高,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重要生态功能,是宜宾市区不可多得的大型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后花园”。近年来,宜宾市、翠屏区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翠屏山在提升宜宾市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

      宜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熊鸣介绍,今年2月,宜宾市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后,市人大常委会随即组织召开宜宾市首批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工作交办会,向翠屏区政府交办了《翠屏山保护条例》的起草任务。该条例制定期间,《翠屏山保护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总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公开征求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及社会各界意见,两次专题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并经市人大法制委先后三次集中审议,先后进行了108处修改。

      熊鸣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翠屏山保护条例》突出保护翠屏山生态环境的立法价值取向,明确了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永续利用和公众参与的保护原则,并明确了翠屏山区域范围。以针对翠屏山现状进行保护和加强管理的措施为主,对翠屏山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明确了保护要求,对森林植被规定了具体保护措施。另外,还针对翠屏山内的乱搭乱建、违法经营活动、破坏景观景物等突出问题,《翠屏山保护条例》细化规定了14种禁止性行为。

      宜宾市政府秘书长李廷根表示,《翠屏山保护条例》对于宜宾市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宜宾市政府针对该条例将开展宣传学习的活动,并制定相配套的文件加强翠屏山保护工作,从而推进宜宾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同时,鼓励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将《翠屏山保护条例》作为标尺,对有关机关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监督。

      “《翠屏山保护条例》作为宜宾市地方立法的第一部实体法规,是宜宾市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体现,还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的现实考量,更是开启宜宾市用地方性法规治理地方事务的试金之石,在宜宾市依法治市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宜宾市要以《翠屏山保护条例》实施为新的动力,把该条例贯彻到位,把翠屏山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不辜负宜宾市人民的期望。”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前卫说。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