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省级各扶贫专项责任部门(单位)履职尽责,确保各扶贫专项年度目标如期完成,今年我省将首次对扶贫专项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省级扶贫专项年度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单位),考核将在2018年1月底前开始,2月底前完成。这是记者近日从省扶贫移民局获悉的。
考核采取自我评价与综合评定、过程考核与成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牵头、责任部门(单位)对扶贫专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各市(州)和88个贫困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扶贫专项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过程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文件、会议纪要、报表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成效考核主要根据年度脱贫攻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四川省扶贫专项年度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评分。
考核内容则包括组织领导、扶贫措施、资金落实、扶贫成效、市(州)和县(市、区)评价等。
我省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省扶贫移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扶贫专项涉及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将被予以表扬;对扶贫专项综合评分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扶贫专项牵头和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本报记者 侯冲
原标题:我省首次考核扶贫专项年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