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四川新闻 > 四川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
  • 四川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

    时间:2018-01-19 15:55:52  来源:  作者:
    四川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副处长王怡波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8日讯(记者 李丹 李慧颖 摄影报道)1月18日下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2018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人社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2018年全省人社工作主要任务作通报。

      在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四川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副处长王怡波介绍,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四川省结合四川省省情和医改各项工作推进要求,研究出台了《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对四川省下一步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出具体安排。

      据悉,综合来看,四川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主要有五项内容。一是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总额控制。实施在基金预算管理基础上的医保总额控制,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抓手。《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并严格执行收支预算;要通过健全集体协商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医保总额控制办法。同时,制定总额控制指标时,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儿童医疗机构等适当倾斜,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和儿童医疗机构发展;要逐步使用区域(或一定范围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一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

      二是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充分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因地制宜实行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原则上对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明确、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逐步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从2017年起,四川省各地开展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得少于100个。

      “还要完善人头付费。”王怡波介绍,结合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依托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居民门诊统筹工作,对居民普通门诊费用推行按人头付费,并从糖尿病、高血压等治疗方案标准和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逐步将慢性病相关诊疗费用纳入按人头付费;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患者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

      同时,完善按床日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对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费。

      此外,要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按规定逐步将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王怡波介绍,三是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试点。选择1―2个市(州)全面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选择2个市(州)分别开展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相结合的付费方式试点,开展点数法与医保基金预算总额管理、按病种付费、医疗服务质量考评等相结合试点。

      四是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相关改革。主要协同项目有: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巩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果;实施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首诊;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实行医保总额付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政策落实;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做好门诊用药供应保障,患者可凭处方自由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到医疗机构外购药;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等。

      五是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动实现医保、医疗、医药数据信息应用共享;推行医保智能监控,实现医保从单纯管制向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转变;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探索将医保监管范围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强化医务人员管理等。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