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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知故犯 成都一老板用松香加工食品获刑一年

    时间:2017-05-19 23:11:13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9日讯(记者 雷兹)无视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告知,明知松香有毒仍执意用于食品加工,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某脱毛加工坊老板李成因违规使用松香给畜禽脱毛,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被处一万元罚金。

      今年1月9日,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李成没有遵守相关告知,仍使用熬制的松香对鸭子身上的细毛进行脱毛。李成供述称,自己虽有脱毛机,但他认为松香脱得干净,操作简便,只需将鸭子放入熬制好的松香,冷却后去掉松香即轻松脱毛,而且松香可重复使用,成本低廉。

      青白江区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该起案件,检方认为,李成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松香用于食品加工,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向该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松香属工业用产品,在使用松香为禽畜脱毛的过程中,松香会渗透并残留在禽畜体内,相当于加入了慢性毒药。研究表明,松香含铅量较高,铅被食用后并不排泄,沉积下来会对孩子智力等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松香反复使用后毒性会越来越大,禽畜毛和松香等发生高温氧化,风险更大,对人体的损害就更大。”

      近日,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随后,该区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李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禁止李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加工、生产及相关活动。

      文中“李成”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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