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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迎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政府法律顾问 “智多星”作用咋激发

    时间:2017-05-22 21:46:50  来源:  作者:

      圆桌

      主持人:

      本报记者 庞莹

      嘉宾:

      四川省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胡业勋

      大竹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汪武婵

      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

      作为依法行政的“左膀右臂”,法律顾问扮演着重要角色。截至目前,全省21个市(州)全部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建立率为100%;183个县(市、区)中有178个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立率为97%。

      2016年10月,我省印发《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如何保证法律顾问发挥积极作用?5月17日,记者与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了对话。

      政府与法律顾问之间要琴瑟和鸣

      记者:现在有些政府法律顾问还未真正发挥作用,原因在哪里?

      曾文忠: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政府或部门主要领导或相关法治工作负责人对法律顾问重视不够,另一方面,法律顾问自身的能力和服务态度也很重要。

      汪武婵:现在有些政府法律顾问形同虚设,法律顾问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是重要原因。比如,现在很多法律顾问律师在商事领域较为擅长,但对行政领域知识和经验匮乏,其工作能力尚不能达到政府依法行政的期望和要求。也就是说,法律顾问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补齐短板。

      选聘法律顾问要合适而非“豪华”

      记者:政府该如何选聘法律顾问?如何发挥其作用?

      曾文忠:现在的政府法律顾问一般由三部分人员组成:政府法制机构人员,法学专家和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在省、市(州)一级,三部分人员都应具有,但在县或者乡镇级,就要根据具体情况量体裁衣,选择最适合当地需求的人。比如在乡镇一级,最主要的还是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如果请一个法学大家来当法律顾问那就太“豪华”了。

      胡业勋:要尽快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应当实行“择优选用”的方式,进行“有序竞争,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原标题:政府法律顾问 “智多星”作用咋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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