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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民开放式公园被狗咬 管理方被判30%责任

    时间:2018-03-26 15:21:51  来源:  作者:

    在自家门口的开放式公园散步,却被突然蹿出的恶犬咬伤小腿,由于找不到狗主人,被咬的陈女士将公园管理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近日,记者从双流法院获悉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最终判令公园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公园管理方该不该担责?

    公园管理方:

    公园是开放式公园,管理上存在难度。此外,公司有派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并曾向公安机关报告有流浪狗的情况。

    原告陈女士:

    不能因公园是开放性的,就对公园内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事宜疏于管理,并且,公园内也未悬挂有警示流浪狗危险的招牌。

      本案主审法官:

    开放性公园的管理方,不能因客观存在的管理难度,就认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竭尽可能地消除隐患,保障开放式公园的安全,否则要为此类案件承担法律责任。

      事件

    开放公园内被流浪狗咬了 就医花了1900元

    2017年8月的一个傍晚,市民陈女士如往常一样在家门口的开放式公园散步,走到篮球场附近被流浪狗咬伤左侧小腿。陈女士马上报警并前往医院治疗,前后花费医疗费1900多元。

    在自己小区物业所属的公园被狗咬了,陈女士越想越气,觉得公园管理方必须承担责任,一纸诉状将公园管理方某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公园管理方表示,该公园是开放式公园,出入口均为24小时开放,管理上存在难度。此外,负责管理公园的物业公司还举证证实物业公司有派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并曾向公安机关报告有流浪狗的情况。

    原告陈女士认为,不能因公园是开放性的,就对公园内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事宜疏于管理。物业公司虽有派专人进行日常巡查,但从她被流浪狗咬伤当日的巡查记录来看,巡查记录显示为“巡查正常”,该物业公司也未举证证明其巡查内容包含巡查流浪狗出没安全隐患。

    公园管理方表示,流浪狗处理记录显示,公园在陈女士被咬伤前的确有过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流浪狗的记录,2016年8月两次,第三次则是在事发当月2017年8月。

    但原告则指出,这中间有近一年的时间未对流浪狗进行过任何处理,此外,根据该物业公司的举证,也无法认定在她被流浪狗咬伤当时在公园内悬挂有警示流浪狗危险的招牌。

    法院

    公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应当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2017年12月8日,双流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是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关键所在,综合考虑庭审查明的事实,该物业公司对公园在防范流浪狗的管理上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

    由于无法找到肇事狗的主人来对陈女士进行赔偿,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之规定,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酌情考虑物业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责任比例为30%,赔偿费用确认为590余元。

    本案主审法官曾法官表示,公园的开放性,客观上会带来管理困难、安全隐患两大问题。但开放性公园的管理方,不能因客观存在的管理难度,就认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相反,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竭尽可能地消除隐患,保障开放式公园的安全,否则要为此类案件承担法律责任。

    公园同行

    呼吁爱心人士不要在公园喂狗

    管理流浪狗确实困难,因为有许多爱猫爱狗人士在公园里喂养流浪狗

    浣花溪公园安全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谢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要求门岗保安随时监控,有流浪狗进入要拿棒子驱赶。此外,谢先生还表示,驱赶流浪狗也是浣花溪公园日常巡查工作的一部分,“每个小时都要在公园规定的地方签到,发现流浪狗的话就会驱赶。驱赶得还是很勤,之前就发现过。” 浣花溪公园的大门上就标明了“严禁宠物进园”,不过,没有特别设置小心流浪狗的标识。

    遇到流浪狗,公园还会找派出所和动物保护组织过来处理。“很多小狗非常顽固,把家安在公园里,驱赶以后还会回来,很多时候派出所也有些无能为力,我们就会联系动物保护组织,他们会拿麻醉枪来抓狗,抓走后他们将这些狗收养。”谢先生说。

    同时,谢先生向记者坦言,“管理流浪狗确实困难”,因为有许多爱猫爱狗人士在公园里喂养流浪狗,他们希望爱心人士不要在公园喂狗。

    但仍有不少公园没有采取措施管理流浪狗。

    公益组织

    希望立法遏制遗弃宠物的现象

    希望有动物保护法遏制住遗弃宠物的现象,扔狗的少了,公园里的狗才有可能会真正减少

    乔伟是成都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的负责人。最近半年,他们从成都市区的各个公园里“收”了二十多只流浪狗。“很多公园都喊我们去抓狗,前两个星期,还去了凤凰山公园抓狗。”他告诉记者,现在只有出现小狗伤人或很难抓到的情形,他们才会过去处理,因为“基地早就爆满了”,已经没有多少空间容纳更多的流浪狗。

    乔伟分析,公园是开放环境,而且树木较多,相对街头闹市来说人较少,被遗弃的宠物狗出于避险的本能来到公园,而很多爱心人士长期会在公园里给流浪狗投喂食物,这就加重了这种情形。

    “赶是赶不完的,无底洞。”乔伟表示,希望有动物保护法遏制住遗弃宠物的现象,扔狗的少了,公园里的狗才有可能会真正减少,同时他建议市民遇到流浪狗尽可能避而远之,减少接触。

    孙丹 成都商报记者 祝浩杰

    原标题:开放式公园被狗咬 管理方被判3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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