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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抓获今年首例驾船进行非法“电打鱼”嫌疑人

    时间:2018-03-29 15:17:43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泸州3月28日讯(叶小彬 记者 岳东)3月2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获悉,在3月25日凌晨,执法民警经过彻夜蹲守,成功抓获2018年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动以来首例驾驶机动船舶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

    抓获驾驶船舶进行“电打鱼”案件嫌疑人。

    为加强水生物的保护,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和四川省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泸州对天然水域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号到6月30号。禁渔期间,泸州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捕捞、游钓、挖沙取石作业,禁止收购、销售、加工天然水域渔获物,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

    同时,泸州各地将加大对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打击各种破坏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

    但是,禁渔期间仍有少部分群众违反禁令,在长江、沱江等天然水域垂钓,更有甚者进行“电打鱼”违法行为。日前,长江航运公安局合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合江县大桥镇牛脑驿码头有人驾驶电鱼船进行电捕鱼。

    合江派出所接到举报后,迅速开展调查走访,很快锁定嫌疑人匡某。针对匡某的布控旋即展开,但是犯罪嫌疑人作案警惕,行动狡猾。每次电打鱼都在晚上十点以后出发第二天凌晨返回,电打鱼结束后都在不同的地方上岸,并将渔船、电瓶、渔获物等直接的犯罪证据进行分开存放。

    经过为期数天的蹲守,合江派出所民警充分掌握该案犯罪嫌疑人作案规律、出发返回时间、具体上岸地点等情况,决定于3月24日晚对其进行抓捕。

    24日晚,民警潜伏在了匡某可能上岸的多个地点。其间,匡某驾船多次往返于其上岸地点却未上岸,民警们只能冒雨继续蹲守。25日凌晨5时左右,匡某终于驾驶船舶靠岸卸载渔获。现场指挥人员果断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匡某抓获,现场查获并放生野生长江鱼类约50千克。

    (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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