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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贡将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追责

    时间:2018-04-02 15:43:0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秦勇)为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日前自贡市出台《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对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行为将进行追责。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办法》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作了明确界定:违反中央和省、市关于发展市场经济、改善投资环境、规范经济秩序及其他有关决策和规定的行为;在有关的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对自贡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影响自贡投资软环境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办法》也明确了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范围,包括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处罚、投诉受理和行政复议、招商引资过程中的33种情形。其中,在对投资企业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擅自检查、验收,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或吃拿卡要、报销费用等情形,将被追究责任。

    原标题:自贡将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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