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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将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时间:2017-05-28 21:55:41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28日讯(记者 李春雨)近日,四川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7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根据《实施计划》,四川将在2017年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实施“车油路管”综合治理 加强机动车污染整治,加大打起污染防治。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管理

      根据《实施计划》,四川将严控工地、道路、堆场扬尘污染,强化城市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管控,积极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规范,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研究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标准,确保实现渣土密闭运输。加强建设工地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深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减少路面破损。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

      四川将强化堆场扬尘控制,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推进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加强城市林荫路、绿道绿廊和城市山体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对各类废弃地治理,实施生态修复,抑制扬尘产生。

      根据《实施计划》,四川将在2017年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落实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巩固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秸秆等生物质禁烧联动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利用遥感等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秸秆禁烧管理经验,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垃圾等行为管控,倡导春节、中元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文明祭祀,加大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巡查力度。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环境保护审批。依法推行餐饮业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推进城市主城区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加强油烟污染在线监控,确保稳定运行。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对问题集中区域实行专项治理。严格管控城区露天烧烤。

      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执法力度。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各类高污染燃料。

      实施“车油路管”综合治理 加强机动车污染整治

      根据《实施计划》,四川将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规划布局,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优化城际综合交通体系。

      严格监管燃油品质,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保障油品质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四川将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进度,全省基本淘汰“黄标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等措施,重点加大不达标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淘汰力度,鼓励车辆报废解体和柴油车提前淘汰。提高公交、环卫、出租、物流等行业及政府机关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

      四川要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监控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完成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利用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机动车路检,严查重型柴油客货车违法排污。强化全省新车注册登记和转入机动车监管。

      四川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调查及政策研究工作,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2017年底前,成都市应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划定工作。按照《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5号)要求,加大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管控力度,严控不达标机械投入市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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