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四川新闻 > 德阳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德阳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7-06-15 20:34:34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德阳6月15日讯(记者 周鸿)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德阳市纪委官方网站获悉,德阳市纪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德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专业技术人员侯天义违规私分、截留、虚报职业危害场所检测费问题。2015年,侯天义在担任德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站长期间,伙同他人违规私分、截留、虚报职业危害场所检测费1.3678万元,侯天义实得0.7178万元。2017年5月,德阳市卫计委党委给予侯天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广汉市高坪镇高拱桥村8组组长向兰兵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向兰兵收取高拱桥8组群众安全饮水工程维护费、水电费等共计1.5846万元。向兰兵将其中1.0775万元用于折抵其先期为高拱桥村8组垫付的安全饮用水工程的维护费、水电费等,剩余0.5071万元占为己有。2017年4月,广汉市纪委给予向兰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3.什邡市师古镇苏家桥村20组组长叶代琼挪用低保户低保金问题。在“清风行动・2017”走访中发现,2015年1月至3月和2016年1月至3月期间,叶代琼将本组5户低保户的低保金0.27万元挪用,购买灌溉设备用于本组灌溉。2017年4月,什邡市师古镇党委给予叶代琼党内警告处分,挪用的低保金已退还低保户。

      通报强调,以上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其危害不容小觑。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以案明纪,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挺纪在前,以疾风厉势、零容忍态度惩治基层“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