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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司机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 被罚款50元记3分

    时间:2017-06-15 20:36:09  来源:  作者:

      图为黎先生因为在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民警拦下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15日讯(记者 梁鹏)今日,成都交警针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四川新闻网从成都交警处了解到,机动车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交管部门将对驾驶员予以扣3分、罚50元的处罚。

      今日下午3点过,黎先生驾驶车辆路过永陵路正对抚琴北巷小路口处的斑马线时,正遇一位市民在过马路。尽管如此,黎先生并没有因此而停下,反而从男子面前快速通过。但他刚驶出不远,便被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拦下。

      对于自己为何会被民警拦下,黎先生一头雾水,直到民警告知他道法规定斑马线处应该礼让行人后,他才恍然大悟。随后,民警对黎先生处以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据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吕宏伟介绍,《道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此外,吕宏伟告诉记者,在斑马线前方都会有两个菱形的标示,提醒驾驶员前方有斑马线。“这一标示就是为了提示驾驶员前方有斑马线,提示应该减速、礼让”。

      吕宏伟说,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而酿成的悲惨事故时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据他介绍,今年5月26日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交通事故,当日11时30分,松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8HV**的小型客车,沿蜀兴西街由西向东行驶至蜀兴西街9号时,与沿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杨某刮撞,致杨某受伤,车辆受损。“当事人松某违反《道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无责任。”

      图由成都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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