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6月15日讯 (王雪梦 崔青 记者 徐昭磊)6月14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自贡市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并对被告人严某某等七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当庭宣判。此案涉及金额之大、人数之多为自贡市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据悉,七名被告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实际经营或者控制的多家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上述公司名义,按开票金额的3-7%不等收取开票费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48份,金额达8041万元,造成税款损失1100万元。
至本案结案,已追回损失税款达780余万元。最终,第一被告人严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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