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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场火灾牵出一桩制毒大案 自贡男子被判处死缓

    时间:2017-06-17 21:25:14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自贡6月17日讯(李莹 吴明远 记者 徐昭磊)自贡一名仅有小学文化的“80后”,在租屋内制造冰毒,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逃离现场,据查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高达12532.31克,这也是近年来自贡市少见的特大毒品制造案。

      最终,制毒的刘某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发:火灾现场查获疑似毒品

      2015年9月10日晚23时8分,大安区某电梯公寓一出租屋发生火灾。接警后,大安公安消防大队及时到现场出警灭火。大安公安分局侦查人员经过现场勘查,在出租屋内发现有疑似制毒工具及物品,后从该屋卧室电脑桌上查获黄色液体状疑似毒品173.81克,从厨房内查获无色液体状疑似毒品230.74克,后经鉴定上述疑似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

      在现场勘查时,侦查人员从出租屋房间墙壁上提取了3处擦拭状疑似血迹。后经DNA比对,该3处血迹为租房的刘某所留。大安区公安消防大队证实,该火灾是租户在厨房进行疑似制毒过程中操作不当引发。该房主也证实,刘某于2015年8月23日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一年。警方综合调查后,将刘某锁定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展开侦查。

      警方很快查明,刘某,男,现年28岁,大安区人。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但在刑满释放后刘某仍不思悔改,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10月,刘某被警方抓获。

      交待:制毒时加热不当引起容器爆炸

      2015年12月24日刘某被依法逮捕。据刘某交待,9月10日晚上,刘某在厨房里将冰毒加热操作不当发生容器爆炸,其右手和两条腿被烧伤。这时,刘某慌着灭火,将手上的血抹在了厨房、门和客厅墙壁上。火越扑越大,刘某转身跑到楼下,看到一妇女路过便喊她拨打119报警电话。刘某急忙打了个车赶到外地医院,用化名住院治疗了十多天。

      2015年10月19日,刘某在家中与吸毒人员涂某某、李某、朱某一起吸食毒品时被警方抓获。

      宣判:制毒12532.31克被判死缓

      2016年2月23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移送自贡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起诉意见书》中,公安机关认定,刘某涉嫌制造毒品数量共计为404.55克。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阅卷后发现,公安机关扣押清单中列明的除移送的涉案毒品外,其他的红色粉末、无色液体、褐色液体、白色晶体等是否送检,结论不明,遂依法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做出明确鉴定。最终,经公安部鉴定后,市检察机关将刘某制造毒品的数量由404.55克追诉为12532.31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予以制造的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刘某在其家中向他人提供毒品甲基苯丙胺、吸毒场所和吸毒工具,容许并伙同多人吸毒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事实成立。本案查获液体12532.31克中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属制造毒品既遂 ,且数量特别巨大。最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刘某犯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刘某限制减刑。宣判后,刘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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