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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出台“治霾十条” 47条细化措施推进铁腕治霾

    时间:2017-06-19 20:49:36  来源:  作者: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宋雅婷)6月18日报道 今天下午,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成都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实施“成都治霾十条”推进铁腕治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成都治霾十条”)。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成都治霾十条”共有47条细化措施,并提出要力争在2017年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97和58微克每立方米以下,在2017年实现230个优良天。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将从发布会现场带来图文直播。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军介绍“成都治霾十条”的主要内容。

      一、以颗粒物(PM10、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力争2017年实现230个优良天

      近年来,成都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开展了涉气企业、机动车尾气、扬尘和餐饮油烟治理,以及秸秆禁烧、禁煤、清洁能源改造等一系列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了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关闭了部分高污染行业企业。但是,成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对较高,加之受到云雾多、湿度大、风速小的盆地气候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每当岁末年初持续出现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很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霾污染。

      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和这次出台的“成都治霾十条”提出的工作安排,成都以颗粒物(PM10、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以促进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根据“成都治霾十条”提出的目标,成都力争2017年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97、58微克每立方米以下,比2016年分别下降7.6%、7.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30天以上。

      二、十个方面47条细化措施,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促进成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成都治霾十条”重点围绕源头治理、分类治理和协作治理提出了十个方面的47条细化措施,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促进成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围绕源头治理,成都将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强化露天焚烧常态化管控,中心城区烧烤店实施‘碳改电’”以及“全面推进燃煤锅炉、燃油发电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清零’”3个方面进行治理。出台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退出的行业、工艺、生产线及设备年度实施计划,2017年24门以下砖瓦窑、陶瓷等建材行业落后产能全部淘汰,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0户。清理整治园区外“小散乱污”企业,采取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两断三清”措施取缔“小散乱污”企业9400家以上。进一步健全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空气污染,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着力推动主城区烧烤店“碳改电”,制定相关补贴政策,2017年完成烧烤店“碳改电”70%以上。今年重点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43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现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清零”。年内完成450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或搬迁、关闭,确保2017年全市燃煤锅炉淘汰50%以上。同时,我们将制定补贴政策,全面完成建成区和场镇燃煤餐饮店“煤改气”、“煤改电”工作。2017年起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建燃煤锅炉和生物质锅炉(成型生物质锅炉除外)。

      围绕分类治理,成都将从“开展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水泥、钢铁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坚决淘汰黄标车”、“综合防治臭氧污染,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分类治理”以及“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提高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5个方面进行治理。

      今年国电金堂电厂完成61号、6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8家水泥、玻璃、石化、钢铁行业重点企业完成废气超低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约50%。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引导新建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装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且施工期在10个月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系统,安装喷淋设施。新出让土地采用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新出让土地政府投资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含)的居住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大力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新建站点。2017年完成400公里公路硬化改造。对渣土运输车辆存在不全密闭、超载装运、带泥上路、渣土遗撤的,倒查追究建设单位、运输单位责任。2017年全面淘汰黄标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不予办理入城证和渣土运输证。率先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尽快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加快77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分类治理,完成200家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抽测,以及13家储油库油气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在继续提高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基础上,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引导露天烧烤入室经营。

      围绕协作治理,成都将从“推动成都平原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开展大气污染‘冬病夏治’,协调重点排放企业错峰生产”2个方面进行治理。首先,成都将进一步完善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臭氧污染联合防控、重污染天气联合应急、重大活动空气质量联合保障等方面深化合作,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平台,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其次,成都将引导重点排污企业错峰生产或施工,减少冬季颗粒物污染排放,特别是引导燃煤电厂在满足城市用电、园区供热、应急调峰需要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落实压减发电量和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三、强化督察问责,对PM10、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地方政府实行约谈

      “成都治霾十条”印发实施后,我们将全力保障全部细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将强化督察问责,常态化开展环保督察,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对重大生态环境事故实行终身追责。

      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我们将坚持大气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由市大气办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建立空气质量月排名和通报制度,对PM10、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地方政府实行约谈。

      在强化基础保障方面,我们将建立更加完善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科技治霾,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

      在强化执法督查方面,我们将大力开展移动执法,健全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协作机制,坚持环境违法“零容忍”,加强行刑衔接,常抓不懈,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物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公众参与霾污染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着力构建环境信息联合发布平台,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打好持久战、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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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建委主任张樵介绍坚决落实“成都治霾十条”防治建设工程扬尘污染的相关情况。

      一、实施全域建设工地标准化建设

      为高标准、规范化推进建设工地管理,我们制定了文明施工标准化相关技术标准,就建设工地围墙(围挡)、出入口冲洗设施、施工喷淋降尘、裸土覆盖、湿法作业和建筑垃圾清运等若干方面提出了严格的具体要求,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要求全市在建的2001个建设工地今年5月底前全部达标。截至目前,经检查评定达标工地1969个;严肃处理了32个未达标工地,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告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整改达标后方能复工。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动态监管,防止达标工地反弹。

      二、实施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

      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全市统一的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平台,计划在6月底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目前已安装1137套。通过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对施工现场PM10监测数据高于限值、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的工程项目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停工整改,实现工地扬尘治理实时、精准、高效监控。

      三、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

      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是治理工地扬尘的治本之策。我们加强政策引导,对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市政设施等分类提出预制装配率和绿色建筑要求,并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同时积极探索全面推广成品住宅建设,减少建筑垃圾、粉尘和噪音污染,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减少排放,促进我市建设工程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四、全面禁止现场搅拌

      我市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和使用袋装水泥,要求全面采用预拌混凝土和砂浆,大幅降低施工现场扬尘排放;同时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源头管控,要求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一律实行全封闭、无污染、零排放的绿色清洁生产,对环保不达标、无生产执照的搅拌站、临时搅拌站依法取缔,目前已依法取缔4家,停业整顿18家。

      五、积极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我们将大力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现场处置利用,在政府投资市政工程和公建配套工程中优先使用循环材料,实现建设工地大幅减排。目前,在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日月大道改造工程中,将建筑垃圾再利用运用到砂浆、混凝土的拌合以及道路基层铺设施工,两个工程废旧混凝土材料的利用率到达100%,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六、大力推广新技术,全面推行绿色施工

      按照“四节一环保”的绿色工地要求,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大力推广新技术的运用,减少对能源、场地、水和建筑材料的消耗,降低二氧化碳、粉尘、建筑垃圾、污水等有害物质的排放量和噪音污染,控制环境影响。科学统筹缩短工期,凡具备条件的市政工程原则上采用盖挖、顶管、盾构等非开挖技术,尽可能避免明挖施工,减少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和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七、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查处扬尘污染行为

      按照“零容忍、严查处”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主体实施信用扣分,倒逼企业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近期我们组织了3次“双随机”检查,抽查了176个项目,行政处罚和全市通报18个项目;在全市开展专项检查3117次,行政处罚179个项目,对1406个责任单位进行了信用扣分。同时,我们对查处问题施行“一事双查”,对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未尽职履责的监督机构,约谈、警示、通报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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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经信委副主任郑中礼介绍严格实施“成都治霾十条”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情况。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按照全市“铁腕治霾”工作部署,将治理工地扬尘污染,标本兼治推进文明施工,努力建设碧水蓝天的宜居城市。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成都治霾十条”提出,2017年完成100户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包括78户砖瓦窑建材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目前,市经信委已下达淘汰计划,并制定《成都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办法》,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综合标准体系,联合相关部门,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做到应退尽退。

      二、全面清理整治“小散乱污”

      “成都治霾十条”提出,2017年10月底前取缔“小散乱污”企业9400家以上。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市经信委对全市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关闭、整改,坚决杜绝新增“小散乱污”企业。

      这里的“小”是指:违反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和目录,属淘汰及限制类产业,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石材加工、矿山开采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散”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工业企业。“乱”是指: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的,以及使用闲置设施农业用房、教育、农房等非工业用房进行非法生产的工业企业。“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工业企业。

      针对上述“小散乱污”类企业,市经信委已经出台了《全市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取缔方案,对“小散乱污”企业按照“四个一批”(即淘汰关闭一批、调迁入园一批、梯度转移一批、适度保留一批)原则进行分类处置。

      三、压减燃煤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关于“成都治霾十条”提出的压减燃煤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我们出台了《成都市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入手,科学谋划到2020年全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供应替代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市清洁能源比重达到57.4%以上。

      目前,市经信委正在牵头开展市域范围使用散煤情况摸底调查,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农业、使用散煤的街道(镇乡)社区(村)和农村新型社区、煤炭经营单位、蜂窝煤(型煤)加工生产作坊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预计全市将于6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我们将根据摸底结果制定全市散煤禁烧方案,压减全市燃煤消费总量。

      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

      关于“成都治霾十条”提出的燃煤锅炉问题,我们将在今年完成450台燃煤锅炉的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推进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清零”,到年底全域范围内燃煤锅炉使用率下降50%。目前,市经信委已下达了淘汰或改造计划,研究了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按照燃煤锅炉淘汰蒸吨数进行补助。截至5月底,全市已完成238台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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