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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金堂一驾校教练醉酒驾车 被吊销驾照

    时间:2017-06-22 20:28:27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2日讯(记者 梁鹏)作为驾校教练,本应承担起向学员教授、宣传《道法》的责任,引导学员文明驾驶、守法出行的“老师”。但成都金堂一驾校教练,却没有当好这个“老师”,竟然醉酒驾驶。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该案已由金堂交警大队侦查终结,并移交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公诉。同时,该案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反《道法》第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民警介绍,今年6月12日,金堂交警大队淮口片区交警中队在淮口镇淮白路进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下午2点07分左右,一辆号牌为川AS4**学的教练车,从淮口镇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方向向九龙大桥行驶。车辆行驶至检查点时,民警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至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查。

      经调查,驾驶员庄某(系金堂某驾校教练员),成都市金堂县人。当日中午,庄某饮酒后驾车搭载三名学员前往驾校录入学员信息,在送学员回家的路上被执勤民警挡获。经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检测,庄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14.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昨(21)日,该案已由金堂交警大队侦查终结,并移交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公诉。同时,该案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反《道法》第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成都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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