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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汉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7-06-22 20:35:23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德阳6月22日讯(记者 周鸿)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广汉市纪委获悉,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南兴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肖华违规收取拆迁户好处费问题。2013年至2016年,肖华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取拆迁户好处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2016年12月,市纪委给予肖华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现正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高坪镇高拱桥村8组原组长向兰兵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向兰兵收取高拱桥8组群众安全饮水工程维护费、水电费等共计1.5846万元。向兰兵将其中1.0775万元用于折抵其先期为高拱桥村8组垫付的安全饮用水工程的维护费、水电费等,剩余0.5071万元占为己有。2017年4月,市纪委给予向兰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3.小汉镇峰昌村原妇女主任文香茹优亲厚友问题。2011年12月,文香茹在分配征地农转非名额期间,擅自改变社员代表大会议定的分配方式,将一个名额分配给自己亲友,损害群众利益。2016年12月,市纪委给予文香茹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以上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暴露出在征地拆迁、落实惠农政策等工作中,个别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同时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其危害不容小觑。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经常性教育,以案明纪,使党员干部“心中有戒尺、行为有规范”。

      通报要求,全市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惩治“微腐败”提升获得感专项行动,进一步认清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乡镇纪委、市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坚决挺纪在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疾风厉势、零容忍态度惩治基层“微腐败”,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市纪委将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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