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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复原”三星堆金面具是否有法律风险? 专家​这样说

    时间:2021-04-23 22:45:35  来源:  作者:

    硕大的金面具残片、精致的鸟型金饰片、神秘的青铜神树……三星堆祭祀区新一轮考古发掘出土了500多件重要文物,特别是5号坑出土的只有半张脸的金面具残件,让人十分震撼。

    金面具的另一半去哪儿了?一些脑洞大开的网友通过各种构思,试图去补全金面具的另一半。众多网友中,年仅25岁的UP主“才疏学浅的才浅”将想法付诸实践,他斥资20万元买来500克黄金,用15天时间“复原”了金面具。其制作过程的视频发布到网上后,迅速火遍全网。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条视频帖下方,UP主才浅还承诺“如果点赞超一百万的话,我还可以制作三星堆黄金权杖”。截至4月20日,这条视频在B站的播放量已经超过600万,点赞量超过159万。

    在收获大量认可的同时,也有网友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疑惑,如“能否根据出土文物或者博物馆的馆藏文物来开发文创?其中是否有法律风险?”对此,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一位研究知识产权的专家告诉记者,首先要判断网友还原文物的行为是否是商业行为,如果是商业行为,“必须获得授权许可才行,否则涉嫌侵权”。

    另一位从事文物版权管理的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文博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2017年1月9日,成都博物馆、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成都华珍藏羌文化博物馆4家博物馆与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等十家博物馆一起签约,入驻了中国文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而在更早的时候,重视保护文物版权和知识产权的南越王博物馆,将墓中出土文物图案共几十个类别进行了商标注册。此外,金沙遗址博物馆也将馆内重点文物进行多个类别的商标注册保护,如果未经授权开发相关的文创产品就可能涉嫌侵权。

    工作人员建议,如果手工爱好者、文创爱好者很想对某件文物进行文创开发,首先要得到相关单位的授权;如果想要1:1复原,还需要向文物主管部门申请,注明用途,得到审批之后才能进行。

    ・律师说法・

    商标注册文物不能复制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介绍,复制或仿制的文物是否侵权,需要看具体情况:仿制或复制文物本身并不侵权;但如果文物所有单位,对相应的文物的名称进行了商标注册,那么就享有了相应的注册商标权;倘若对相应文物进行了拍照、录像等具体行为,那么该单位就对前述的图片、影像享有著作权。

    如果当事人未经有权单位授权,擅自使用了上述文物名称或者图片影像,那么就可能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曾洁 吴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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