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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护劳动者权益:因高温天气缩短工时 不得扣工资

    时间:2017-07-12 20:17:2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成都日报记者 侯初初)昨日下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预防和遏制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站在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防暑降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强化问题管理,切实解决对防暑降温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以及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不到位、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明确了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和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监管责任。要求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通知》还对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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