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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17个县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时间:2017-07-20 20:21:08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0日讯(记者 李春雨)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广汉等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据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市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乐山市市中区、夹江县、广安市前锋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马尔康市、若尔盖县、茂县、九寨沟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试点县(市、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行政审批局,应当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不得作为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

      试点县(市、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统一交由行政审批局行使的行政许可权。同时,要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以及行政审批局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协调机制。

      试点县(市、区)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等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加强对相对集中后的行政许可行为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行政审批局及政务服务大厅内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实施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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