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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已建立23个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 帮助川籍农民工依法维权

    时间:2017-07-21 19:50:19  来源:  作者:

      我省已建立23个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并帮助川籍农民工依法维权

      深度

      近日,射洪县太和镇居民老杨终于拿到了来自乌鲁木齐的52万元工伤赔偿款。这起跨省的工伤赔偿案件能够得以圆满解决,在老杨看来,主要是“‘娘家人’给力”。老杨口中的“娘家人”是来自家乡的法律援助律师。由于遂宁市司法局在新疆建立了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他在当地顺利地获得了来自家乡的法律援助服务。

      截至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内蒙古、新疆等川籍农民工集中地区,我省已建立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川籍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办理法援申请、调查取证等服务,让法律援助更加“触手可及”,惠及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人员。

      本报记者 吴忧

      维权之手

      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作为,让川籍农民工维权更轻松更理性

      老杨没想到,自己的维权之路会那么艰难。他在乌鲁木齐打工时被工地倒塌的设备砸伤,导致一级伤残。发包方同意从应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支付72万元赔偿给老杨。结果在给付20万元后,其余赔偿发包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为了拿到剩下的赔偿金,老杨拉过横幅,以跳楼威胁,但却一直未能成功。对于走法律途径维权,他虽然动过心思,但对该怎么做却是“两眼一抹黑”。

      事实上,维权难、维权成本高,是老杨这样的外出务工人员遇到的普遍问题。

      对此,四川广府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精深有感触。“举目无亲,想找个商量的人也难。”徐精说,他曾是一名长期在外务工的广元籍农民工,也曾面临窘境――由于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右手手掌缺失,屡次向用工方索赔无果,“都知道找律师最有用,但是在外地找律师不放心,怕价格太贵,而律师又不用心打官司。”

      在极其艰苦的情况下,徐精自学了法律,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从此走上了为弱势群体维权之路。现在,他长期在广东佛山执业,身兼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佛山工作站负责人。

      而像这样的驻外省法律援助工作站,我省已建立了23个。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介绍,建立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依托的是在省外执业的川籍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其执业机构,川籍省外商会、支乡联谊会等民间组织,政府驻省外办事机构、驻外流动党组织。

      由于离外出务工人员更近、信息更通畅,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效应很快彰显。

      就在老杨最茫然的时候,来自家乡的法律援助律师主动找到他。原来,通过工友了解到老杨的情况后,遂宁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乌鲁木齐工作站立刻介入此案,帮助老杨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经协商谈判与两次诉讼后,法院于近期强制执行到位,帮助老杨拿回了52万元赔偿金。

      今年5月,来自阆中的农民工李平申请的工伤赔偿进入执行程序,为他免费代理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的,就是徐精。“有老家的律师帮忙,不用两头跑,心里也踏实。”李平说,如此周到的安排,让不少外地工友连连点赞。

      王晓林介绍,通过深入当地川籍农民工群体调查了解他们的诉求,主动为他们办理法律援助代理诉讼、参与协商谈判等,仅在今年上半年,这些省外工作站就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件,接待咨询1497人,有效帮助川籍农民工依法维权,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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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法之手

      依托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川籍农民工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其法治意识

      “法律援助不仅要援助律师懂法,也需要受援群众懂法、用法。”徐精说,提升川籍农民工法治意识,是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治本之策。王晓林也认为,要多渠道提高务工人员的法治意识,让他们尽量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即使受损,也能想到用法解决问题,及时申请法律援助。

      因为更靠近工地、车间,也更靠近群众,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向川籍农民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平台,除了提供法律援助,也要承担解答川籍农民工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职责,以期让法治宣传融入每一次法律援助与每一次答疑解惑当中,提升川籍农民工的法治意识。

      在天津,川籍农民工达30余万人,从事建筑行业和餐饮食品行业的人数占65%以上。由于文化程度偏低,法治意识不强,欠薪、工伤等引发的纠纷频发。如今,许多川籍农民工手机里,都存着天津玺名律所的电话,这是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天津工作站为他们开通的免费法律咨询热线电话。

      天津玺名律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门为川籍农民工开通的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免费为他们答疑解惑,是为了让农民工知晓自己在工作中有哪些权利义务,怎样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把农民工真正关心的问题宣传到位、解说到位,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工的法治意识。”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工作站还曾组织律师到工地,为每个人发放了《农民工法律维权手册》。“碰到欠薪该找谁?遭遇工伤怎么索赔?”对这些问题,手册上都有清晰的解答。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依托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我省在外出农民工中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百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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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之手

      建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不能一味贪大求全,要保证质量优先,避免其成为“空壳”“游摊”

      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能解决川籍农民工的现实问题,成为他们的“靠山”,但记者梳理发现,近一年来,批准新建的工作站仅有3家,这是为何?王晓林解释说,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由省内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派驻,既要有“市场”,也要有能力,“条件成熟一个建一个,若建起来的只是‘空壳’‘游摊’,那毫无意义”。

      王晓林介绍,当前,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速度放缓,原因之一是省法律援助中心曾对已建的工作站进行抽查,发现有的工作站没有专业力量支撑,有的工作站没有工作场所,连法律咨询服务都难以保证,更别提法律援助了。还有些工作站,存在办案敷衍了事、走过场等情况,援助质量整体不高。“这背后是法律资源供给不足和管理没跟上的问题。”王晓林说。

      事实上,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成本并不低。长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伟告诉记者,外出农民工被侵权后,进入法律维权程序往往会面临取证困难、诉讼周期漫长等问题,援助律师和受援人都将耗费巨大的人力与时间成本。“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工作站的建设不能一味贪大求全,需要保证质量优先。”

      为规范和引导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记者了解到,省司法厅曾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每个工作站至少有两名专业法律援助律师或具有代理案件能力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工作者既可由本市(县)派驻,也可从当地的律师中选聘;同时,每个站都要有相对稳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这就需要省内的法律援助机构同省外驻地的律所及企业、商会等组织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投入足够的资源,保障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正常运行。”王晓林说。

      王晓林介绍,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之后,省法律援助中心也会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每个站都要制作规范的案卷档案并上网备查,省法律援助中心将定期进行数量抽查及质量评估,督促每个工作站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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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多一点

      上半年我省法律援助案件逾2.5万件

      本报讯(记者 吴忧)近日,记者从省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今年全省法律援助系统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法律援助在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维护全省大局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上半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520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事项256066人次。

      加大软硬件投入。当前,我省“12348”法律服务热线正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全省有19个市州参与升级改造,13个市州已经完成。升级后的热线平台具有录音管理、报表管理等功能,实现24小时运行,法律援助渠道更加畅通。“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继续巩固。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乡社区和各类单位延伸,目前,全省已在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336个。

      与此同时,我省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按照《意见》要求,我省各地正逐步将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质量安全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此外,《意见》授权各市州人民政府可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鼓励各地将经济困难标准确定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或2倍以上执行。目前,部分市州已启动了相关标准的重新设定工作。

      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在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补齐的短板。例如,法律援助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亟待加强,困难和弱势群体中多发的土地纠纷、侵权纠纷、损害赔偿等尚不在援助范围等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壮大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人才队伍,加强法律援助人才的引进工作,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省市区三级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联络点工作。

      原标题:家乡的法律援手,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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