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四川新闻 > 绵竹通报4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 绵竹通报4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时间:2017-08-05 19:24:36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德阳8月5日讯(记者 周鸿)据德阳市纪委消息,绵竹通报了4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土门镇社计中心主任科员魏富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9月12日下午,魏富有在上班期间,未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前往德阳办私事;在组织调查期间,不主动如实向组织说明个人去向。2017年7月,魏福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什地镇五方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春林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李春林在参与该村道路硬化工作中,分别于2012年至2015年分四次收受冯某某套取的工程补助款,共计9300元。2017年7月,李春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剑南镇大东社区原支部书记米兴隆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问题。2013年8月,米兴隆在低保调查审批过程中,明知谢某某不符合低保政策,仍为其办理了低保审批,致使谢某某自2013年8月开始享受低保待遇。2017年7月,米兴隆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板桥镇复兴村7组组长史明先套取粮食直补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期间,史明先将该组不符合享受政策的35.1亩机动田和鱼塘纳入粮食直补补贴面积中,共计骗取粮食直补资金19283.04元,在组集体入账。2017年6月,史明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