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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工商提醒:企业应重视商业秘密保护

    时间:2017-05-09 10:20:06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8日讯(记者 李丹)随着“双创”大军的异军突起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的商业秘密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从总体上看,四川省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保护措施滞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不断增加。仅在“红盾春雷行动2017”中,工商部门就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6件,且这些案件中的商业秘密大部分是通过员工离职泄漏。四川省工商局提醒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谨防员工上演“无间道”。

      四川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相关负责人指出,商业秘密被侵犯很大程度是因为企业自身对商业秘密保护不够重视,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认识不够,把商业秘密等同于商标权和专利权。多数企业只把技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没有认识到客户信息、货源情报、管理诀窍等也是商业秘密。另外,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擅自流动的现象比较突出,对涉密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还没有普遍建立起严格的约束机制。

      “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难以发现的特点。” 该负责人介绍,侵权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增加了维权难度。而且,法律救济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程度与企业自身的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正相关,企业自身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能力越高,就能提前预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商业秘密侵权事件就越少。万一出现泄密或侵权事件,也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越容易获得法律救济。可见,企业加强自身保护能力的有效途径就是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正因如此,省工商局在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加强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等,形成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高压态势。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鼓励和促进创业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和德阳、内江、广安、泸州四市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专门赴浙江、江苏学习当地保护商业秘密的先进做法和办案经验。

      为提升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的有效性和查处案件的规范性,省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查处指南》。针对商业秘密案件涉及高新科技的特征,省工商局特别要求各地及时优化充实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提高高科技执法装备应用水平。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信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查处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案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此外,该负责人提醒,企业要注意商业保密,如果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情况,可以及时拨打工商部门或者公安部门电话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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