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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河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

    时间:2019-03-15 23:01:30  来源:  作者:

    原标题:我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

    为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健康红河建设,近日,我州就关于加强全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建立医院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并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委书记每年向医院党委报告工作,院长每年年底向医院党委会议述职。

    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主动作为,全面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州属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院根据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宜兼则兼、宜分则分。推进公立医院党委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立专职副书记,专职专责抓党建。

    推动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结合医院特点,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坚持应建尽建,确保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医院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当及时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联合成立党支部。积极探索将党支部建在重大项目组、重点学科组、科研平台、创新团队上。大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促进党内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公立医院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公立医院及时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章程要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要建立健全医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

    强化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保障。公立医院要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三级医院一般应单独设立党委办公室、组织、纪检等党务工作机构;其他设党委的医院一般应设立党委办公室和纪检机构,并设专人负责组织、宣传、群团等工作;其他医院一般应当设立党务工作办公室或与行政相应机构合署办公。要加强配备党务干部工作,按照不低于医院职工总数的0.5%的比例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比照医院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确保在岗位等级确定、绩效考核、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

    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各县市党委要把抓好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整体谋划、统一安排,每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切实加强领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建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加强本辖区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制度建设、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工作。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陈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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