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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阳检察院对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03-20 16:04:22  来源:  作者:

      原标题:元阳检察院对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3月13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对钱某某等13人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容留卖淫案向元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这是元阳县自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由元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经审查,2015年至2018年6月期间,以钱某某为首要分子,李某甲、李某乙、马某某、谢某某为骨干,梁某某等8人为成员的“元阳新势力”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元阳县南沙县城区多次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容留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办理该案期间,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多次磋商研判案情,积极引导侦查人员补充收集涉恶证据,为从快从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该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打下了坚实基础。

    该案的依法起诉,彰显了元阳县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政治担当和决心,有力维护了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铲除黑恶势力的强烈呼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钱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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