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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扫黑除恶 勐海县做到“零暂存”

    时间:2019-10-30 20:12:34  来源:  作者:

    原标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勐海县做到“零暂存”

    连日来,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采取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办案人员、讯问在押人员等方式,对辖区11起涉黑涉恶案件开展问题线索筛查,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问题线索排查。筛查和排查出的19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均已查结,查结率100%。

    勐海县纪委县监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组织领导,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设立专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内部涉及案件的部室和县扫黑办、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之间的联络及日常工作,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

    各乡镇农场纪委将扫黑除恶工作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在对4个边境乡镇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的同时,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主动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行问题线索排查,主要排查租地种植是否存在强租强征、强买强卖、强迫劳动;娱乐场所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强收保护费;社会面上是否存在非法组织扰乱社会秩序、欺行霸市、欺压人民群众等问题。

    全面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横向联系,准确把握提前介入的时间节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明确侦查方向为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步调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真正做到“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向发力”。通过提前介入,发现扫黑除恶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线索7条,立案5件6人,问责2件2人。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同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协同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日常联络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县纪委县监委与同级公安机关日常联络、双向移送、“点对点深挖”、情况反馈等工作机制,定时相互报送上月扫黑除恶、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数据统计情况,相互掌握底数。

    截至目前,19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中立案12件15人,其中一般违纪案件10件13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件2人。(李学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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