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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信买卖猴 两人被刑拘

    时间:2018-03-24 15:16:27  来源:  作者:

     去年8月3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线索: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接报后,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对被举报的微信号进行调查,确认了王某的身份。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王某确实存在利用微信账号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王某于去年8月2日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上发布了幼猴视频并配有“明年猴价全部上涨,同城喜欢的抓紧”等文字招揽客户。经鉴定,该猴子是灵长目猴科猕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幼猴已被王某卖给和某某,民警立即前往丽江找到了和某某本人,经询问得知,其收购的猕猴幼崽已死亡。随后,和某某带民警在小区绿化带内找到了掩埋这只猕猴的地点,并挖出了猕猴使用的奶瓶、尿布以及猕猴的骨骼、毛发等。近日,和某某和王某的行为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和某某交代,去年8月,和某某通过微信联系上王某,花16200元向王某收购了一只猴子(包含运输猴子的费用),后王某将猴子运输至丽江交给了和某某。

    (记者 左学佳 通讯员 张栖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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