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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明节特别报道】云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去年节约土地2700多亩12万立方米木材

    时间:2018-04-05 19:09:20  来源:  作者:

    近年来,云南将深化殡葬改革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云南发展“三个定位”中“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求的具体体现,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逐渐被人们所接受。

    云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9年全省实施惠民殡葬以来,省级共安排福彩公益金6900万元,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实施火化费用减免和补助。

    如今,全省73个县(市、区)实施了惠民殡葬奖补或减免,占56.5%,49个县(市、区)实施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占37.9%。仅2017年就有1.42万困难群众减免或补贴了火化费用。

    丧事简办,绿色殡葬

    峨山开启节俭文明治丧新模式

    “以前村里实施土葬,买口棺材要几千元,加上抬人要请工、请客,还要请算命先生,一场丧事花费五、六万元钱。”峨山彝族自治县甸中镇大寨村村民柏自亮说,“现在申请执行火化政策,丧事简办,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还能享受到政府4000元惠民补贴,家庭负担减轻了很多。”

    峨山是中国第一个彝族自治县、云南省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

    2014年,峨山县殡葬改革正式启动,全面推行火化、骨灰集中安葬,在玉溪市率先实现了火葬区全县100%覆盖,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100%覆盖,遗体100%火化,骨灰100%入公墓安葬,工程、项目迁坟100%迁移到公墓安置的工作目标。

    村民死亡一律火化并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哀乐替代了唢呐“老扬鼓”的吹吹打打;戴黑孝套、白花替代披麻戴孝;鲜花替代“金童玉女”、大马花轿等祭品……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峨山县开启了节俭文明治丧新模式,改变了以往大操大办丧事的习俗,让“俭约丧葬”观念深入民心,深得民意。

    “过去办理丧事如果办得不隆重,邻居会说当儿女的不孝,所以就是借钱也要把丧事办得风光,为了“面子”好看,吃尽了苦头。现在政府给我们做工作、出政策,转变陈旧的丧葬观念,推行丧事简办,真正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不少村民告诉记者。

    “实行惠民殡葬政策后,群众丧葬负担明显减轻。”峨山县殡葬管理所所长施忠国表示,该县惠民殡葬政策特点是,从“殡”到“葬”都有惠民政策。

    “以前说起殡葬改革,群众还是有些抗拒,毕竟入土为安、厚殓重葬这种传统观念已经流传了几千年。”峨山县殡葬管理所所长施忠国表示,全面推行殡葬改革之难,难在如何做好广大群众的思想工作。

    艰难细致的宣传工作渐渐融化了群众心头的坚冰,他们渐渐认识到,殡葬改革是关系到后世子孙的大事,全民支持殡葬改革,对亡者实施火化已成了共识,并转化成自觉行动。

    数据显示,5年来,玉溪市已建立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制度,县区除国家公职人员外,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的,给予一般群众一次性补助4000元、特殊困难群众补助5000元。2013年以来,全市共补助惠民殡葬资金1.31亿元,让群众共享殡葬改革红利。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大理建农村公益骨灰堂

    “以前建农村公益性公墓,虽然整治了圈地建坟、乱埋乱葬等问题,但是土坟集聚增长导致苍山绿植被成片砍伐,鹤云峰水土流失,雨水季节山体滑坡严重,给住在山下的村民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大理市银桥镇鹤阳村委会副主任张理楠,是第一个将父亲骨灰送进银桥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的人。

    从2004年开始推行殡葬改革以来,大理市因地制宜,积极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丧葬方式推动殡葬改革。在大理市骨灰“入堂”改革中,为了让群众接受这种新型丧葬模式,骨灰堂在建造时采用当地白族传统房屋结构,熟悉的建筑风格让村民们从心底愿意接受这一丧葬模式。

    “骨灰堂建成使用后,原来村里土葬组织的近20人组成的‘抬重’、工匠队伍也已经解散。村民死后选择骨灰寄存,相比以往能节约8000-10000元左右的丧葬开支。”村民刘大爷动情的说。

    有了农村公益性骨灰灵堂,村民办丧事不再用棺木、占坟地、立墓碑,更不用大操大办,这既让逝者有了尊严,也让生者得到宽慰。

    近两年,大理市银桥镇建设骨灰堂项目所覆盖的两个行政村的死亡人数做到了100%火化,100%入驻灵堂,完全终结了当地盛行多年的土葬习俗。逝者骨灰安葬由“入土”到“入堂”已成为大理市殡葬改革的主要方式。

    “村里的骨灰堂建得好,我们把亲人骨灰安置在这里很放心,存放又不花钱,村民都很满意。”

    如今,在大理市银桥镇,到墓地放鞭炮祭祀故人的场景已经不复存在了,每逢清明时节,村民们都会前往村里的骨灰堂祭奠已故亲人。骨灰堂的设立,已成为大理市乃至全省节地生态丧葬的一个典型范本。

    省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骨灰寄存促进了殡葬用地由分散向集聚转变,从根本上改变殡葬用地布局分散和重复建设问题,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近年来,虽然选择生态葬的市民依然占少数,但生态葬已逐渐开始被接纳。

    “过去,很少有人接受这种‘三不留’的生态节地葬,前两届活动征集时几乎没有丧属报名。”石林福座狮山生态陵园负责人介绍,由云南省殡葬协会主办的第三届“云南省节地生态安葬活动”中落葬的18具骨灰,均来源于昆明市各县市区范围内报名征集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等家庭。此次公益生态葬采用“三不留”的方式,即不留名、不留碑、不留灰,逝者的骨灰放置于环保可降解的骨灰罐内,深埋在美丽的草坪、花坛之下。花坛上面种植花草,骨灰罐经过一段时间自行降解后,让逝者回归自然,最终与绿水青山融为一体。

    “我去世后就实施生态葬。”观摩节地生态安葬礼的石林人赵大爷,70多岁的他十分赞同生态葬,“节地生态葬是个不错的选择,起码能为子子孙孙节约一寸土地。”

    近两年来,云南进一步加快了殡仪馆和农村公益公墓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安排1.5亿元资助新建8个殡仪馆、11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支持74个殡仪馆购置设施设备。

    截止2017年底,全省16个州(市)共有殡仪馆118个(其中:93个已投入使用,25个在建),经营性公墓7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1613个,全省平均火化率44.7%,比“十二五”初提高16.22个百分点,平均每年递增2.7个百分点。

    “按每具遗体装棺土葬需要约1立方米木材、占用15平方米土地计算,仅2017年就节约土地2700多亩、12万立方米木材。”省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青山白化”渐行渐远

    搬迁改造坟墓9.7万冢,植树621余万株

    清明时节,明媚的阳光洒在红塔区凤凰街道办事处灵秀居委会,景区内林木茂盛、鸟语花香。短短几年时间,普庙大山曾经“开窗见坟地,抬头望坟山”的景象一去不复返。

    “以前,普庙大山上千冢星罗棋布的豪华坟墓漫山遍野铺开,让这里的青山几近白化,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破坏了生态环境。一到了清明,这里更是香烟袅袅、纸灰飘飘。”当地村民告诉记者。

    2014年起,玉溪市红塔区将此作为治理“乱埋乱葬”的突破口,大力倡导生态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党员干部纷纷带头,将自家的坟墓就地平整,又在平置后的墓碑旁种草、植树。

    如今,滥建的私坟已被彻底拆除,裸露的山体已植上树苗,景区面貌焕然一新。

    殡葬不仅是一个传统风俗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发展问题,唯有从传统殡葬风俗中破茧成蝶,才能让区域经济获得永续的发展动力。

    近年来,云南省针对坝区散埋乱葬占用耕地、山区“青山白化”等现象,采取搬迁一批、改造一批、遮挡一批的方式,对“三沿六区”的铁路、公路沿线、河道沿岸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坝区散埋乱葬进行综合整治。

    截止目前,全省共搬迁改造坟墓9.7万冢,植树621余万株,绿化遮挡坟墓16万余冢,平毁活人墓6.2万余冢。昆明市搬迁改造坟墓4.8万冢,植树420余万株绿化遮挡坟墓10万冢;玉溪市平毁活人墓3.4万冢,植树遮挡2.8万冢、搬迁坟墓1300余冢;曲靖市共搬迁坟墓7823冢,植树遮蔽15964冢,平毁活人墓2334冢;保山市共搬迁坟墓1.4万冢;腾冲市平毁活人墓8496冢;弥渡县推进迁坟复垦,搬迁坝区坟墓9036冢,复垦耕地310亩。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绿化遮挡”整治散埋乱葬,“青山白化,墓地围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是最宝贵的财富,运用组合拳打好青山白化攻坚战,才能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文明祭祀新风逐渐被接受

    生态葬在群众中的认可度日益提高,文明祭祀新风也逐渐被老百姓所接受。

    如今,清明扫墓时,焚香烧纸的少了,燃放鞭炮的也少了,低碳祭扫已蔚然成风,取而代之的是鲜花祭扫、网上祭奠等方式,人们的祭祀观念发生了转变。

    “每年一到元宵节、清明节就犯愁,害怕因为烧纸引起火灾,所以每年这两个节日我们所有的人力都扑在这上面。”澄江县民政局一工作人员说。但自从民政、林业部门推出以“免费发放鲜花祭扫”活动后,这样的现象有所改观。

    据介绍,在清明节或者过冬等扫墓活动多的节气里,我省各地公墓都会在人流量大的路口免费发放鲜花祭扫,并积极开展“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等活动,向扫墓群众宣传绿色祭扫,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来缅怀故人。

    “母亲生前爱花,相信老人会更高兴的。”前来扫墓的姜爷爷说,用鲜花代替传统祭品很理解也很支持,“空气好了,环境也更优美。”

    对于鲜花祭祀,市民王先生感慨道:“不点香烛,不烧纸钱,一束鲜花,表达一份哀思,既文明节俭,又不会污染环境,经济、环保又安全,既对先人负责,也对子孙后代负责。”

    新闻延伸

    不留坟头不立碑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生态安葬

    云南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25个,占全省总人口的33.4%,一些少数民族保留了节地生态的殡葬习俗,如佤、傣、拉祜、彝、哈尼、布朗等民族采取民俗火化或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与现今所提倡的节地生态安葬理念“不谋而合”。

    在耿马县芒洪乡芒洪村,一片和普通山林并无差别的树林,其实是一座公益性公墓。

    生活在当地的拉祜族群众至今仍保留着“火化不留坟头”的传统葬式。拉祜族的逝者从来没有坟头,也从来不上坟,如果一家中有第2个人过世,还是会在相同的位置火化。

    在拉祜族群众看来,死后火化遗体可以超脱,举行过简单的仪式后,他们便再也不会前往祭祀。此外,拉祜族群众对坟坝林有着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人到山上乱砍滥伐,火化砍伐的树木也有限制,如果乱砍滥伐,会受到严厉惩罚。

    同样不留坟头的还有佤族群众,在沧源县糯良乡糯良村西边的一片树林里,埋葬着两、三万人,这里便是当地佤族逝者的埋葬地。佤族群众选择下葬地点的方式十分特殊:找一名寨子里有威望的老人,背对着土地扔鸡蛋,鸡蛋完好无损的落在哪里,逝者就将被葬在哪里。与拉祜族人不同的是,佤族人不火葬,而是将棺材深埋在土里。佤族人认为,人去世了就不应再占用土地,破坏环境,不论生前高低贵贱,死后的丧葬规格一视同仁,不立碑、不起坟。

    拉祜族和佤族的丧葬习俗,用节地生态安葬的概念来说,一个是民俗火化,火化后不捡骨灰、不建坟、不立碑、不祭祀;另一个是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不祭祀,这两种方式都属于节地生态安葬,既满足了安葬需求,又保护了资源环境,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格局,可以说是我国最早实现节地生态安葬改革目标的典型。

    除拉祜族和佤族外,我省的傣族群众也实行民俗火化,火化后将骨灰装入小土罐,进行深埋,不建坟、不立碑,在寺庙里集中进行祭祀。同时,彝族群众也实行民俗火化,火化后同样不捡骨灰。

    对于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丧葬习俗,我省各地积极倡导这些既属于少数民族传统殡葬习俗,又符合节地生态殡葬改革宗旨的做法,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临沧市出台政策对少数民族节地生态葬补助3000元;大理州建设具有白族建筑风格的公益骨灰堂,引导骨灰由“入土”向“入室”“上墙”转变;保山市施甸县结合民族习俗,将治丧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相结合规划建设骨灰堂。

    云南网记者 杨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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